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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判不起訴

  • 阿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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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1 21:23 最後編輯日期:103-09-01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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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3月的時候路邊停車開門撞到人,之前有喝酒,事發後警察來做筆錄酒測我0.15就說我已經公共危險了,開庭的過程中也已和對方和解了所以收到了判決書是不起訴,可是我還是有收到一張警察寄給我的紅單寫說我酒駕致人輕傷+要被吊扣駕照2年,我很不服這張紅單因為我不是行駛中發生的紅單也沒當場開讓我知道而是用寄的給我開我哪一條,想請問各位大律師我能申訴上訴嗎?免繳會通過嗎?謝謝了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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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1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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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對於紅單不服,請先至各縣市交通裁決所申訴;

    若申訴被駁回,才能在法院訴訟救濟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陳國瑞 (陳國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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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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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3月的時候路邊停車開門撞到人,之前有喝酒,事發後警察來做


    對交通違規通知單(紅單)舉發內容不服,如何辦理陳述(申訴)?
    1.具備文件為:
    ‧交通違規通知單正本。
    ‧陳述書(敘明理由、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
    ‧若有採證照片,請附正本。
    ‧其他足資佐證資料。
    ‧若陳述(申訴)人非為受處分之當事人,須檢附受處分人之委託書。

    2.辦理方式為:
    ‧親至應到案處所。
    ‧掛號郵寄至舉發機關或應到案處所。 

  • 陳國瑞律師、會計事務所/E-mail aderson177@gmail.com/嘉義所(05)2782938/台南所(06)2981631 /FAX 098684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