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關係人
- 隱居 (無敵的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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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03 00:27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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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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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0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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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48小時內有施用三級毒品、76小時內有施用二級毒品、96小時內有施用一級毒品,建議您可先請假,避免驗尿驗出毒品反應,構成不必要無謂之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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