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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財產有效期限

  • 小黑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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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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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大家好,

    家父於民國97年往生,有先去國稅局辦理遺產申報,在免稅額以內,所以沒有需要交遺產稅。但是目前有一筆郵局定存93年的存單,當時都沒有發現,所以也沒有辦理到繼承,結果現在被發現了(103年),我拿著存單去問郵局,她們說這張單子他們電腦查不到了,另外有兩張86和88年我媽的定存單,這個他們就有記錄,所以沒記錄的也不知道怎麼處理。我想請問大家,這筆存單還有沒有機會再辦理繼承?因為離辦理繼承已經六年了,如果可以辦理,請問怎麼辦理呢?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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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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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遺產本來就由全體繼承繼承,不用特地辦理繼承,但是必須由繼承人提出遺產分割協議或是法院裁判分割才有辦法做後續處理。

    2、本文建議您應該另行補報遺產稅。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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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7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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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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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7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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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能證明確實有該筆定存仍未返還,在父親死亡時該定存就已歸全體繼承共有,即使報遺產稅時未報,仍可以請求郵局返還該筆定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