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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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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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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不論在職還是離職都能夠主張權益,不過ㄧ般而言會建議在職的時候進行,避免日後發生究竟為自願離職還是請求資遣的爭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J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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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9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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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現在存證信函應屬名公司還是主管名子,內容除人,事,時,地,物,並引勞基法14條外,還須告知至勞工局協調嗎?(因勞資申訴單已寫好)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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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0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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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寄給公司。

    2、可以直接說明。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J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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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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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可以直接在電話中跟公司人資告知有證據顯示違反勞基法14條的霸凌情形,直接告知我要終止勞動關係嗎?

    因為寄存函太慢,我不想再到公司了

    2.問過勞動局,申訴單一去,最快也要兩星期,同時我也必須告知勞檢處,聽說勞檢電話一打,他們就會馬上到公司調查,因為我想馬上到協調會要資遣費然後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