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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歸屬問題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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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24 09:33 最後編輯日期:103-10-2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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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且您有受傷之情況下對方如經認定有肇事因素,則可能會有構成過失傷害罪之問題

    您應注意六個月之告訴期間

    並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方勝新 (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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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24 11:43 最後編輯日期:103-10-2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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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4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9268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1項第1款:「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
    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
    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第102條第1項第7款:「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七、轉彎車
    應讓直行車先行」

    您的情形係違反上述規範,因對方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可能為肇事主因,您有超速
    為肇事次因,依?物保險肇事處理規則,可能您需負30%之過失,對方70%。。
    另因您有受傷,故應可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並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請酌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