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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監護.扶養.探視.恐嚇.妨害自由.的問題.

  • 小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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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1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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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小弟目前遇到的狀況

    我跟前妻已離婚三年,育有一女,離婚小孩扶養權跟監護權在女方
    離婚後一年,我與前妻有重修舊好,感情穩定,目前也打算再申請公證結婚
    過年前妻有懷孕,我們有商量要生下小孩,並且結婚
    但是女方的母親不同意,硬要前妻拿小孩,並且要前妻跟我說
    除非我簽下1000萬本票外加我父母當保證人,才肯把前妻與女兒在歸到我的名下,否則他就要帶前妻拿掉小孩(這個上禮拜一已經發生,小孩也已拿掉)

    之後女方的母親也限制前妻出門,前妻要出門還會被他的家人攔阻,
    這星期六中午前妻偷偷跑出來找我,說小孩子被他母親拿水管打,
    原因是因為小孩子把全家人手機泡到水裡,還把手機藏起來,
    女方的母親氣不過拿水管抽打孩子,前妻上前維護也是被打的身上都是傷
    然後還是講要我簽1000萬本票,說這是給他女兒保障,
    之後我隨著前妻回到他家(我只有在門外),我說我要看小孩(基於孩子被打的心情,我只能什麼都不管就去探視小孩)
    結果女方家5人其中兩人(小孩舅媽與沒有任何關係的乾爹),看見小孩子哭著抱我,居然不管孩子會不會痛硬拉扯小孩回到屋內,然後全家人就開始罵我(情急之下沒有帶錄音筆出門)

    然後女方母親還嗆我說,孩子你都不要,扶養監護權你也不要,你憑什麼來看小孩,你有什麼探視權?
    然後前妻要我先離開,他跟他媽媽談,結果我下樓,沒多久救護車就來,
    是女方母親氣到昏倒送醫,前妻有偷偷跑來跟我說他哥哥有動手打他,
    然後到了晚上7點多,前妻又打電話來說,他媽媽從1000萬降到50萬,
    簽下50萬本票他就讓前妻跟我走,但是不包括小孩!!!!
    還跟我說要走法律就來,怎樣怎樣的,大致上經過是這樣

    所以小弟想問的問題如下
    1.關於女方家人限制前妻行動(不能踏出家門口)是否犯了妨害自由罪?
      
       是不是只能由前妻自己本人才能夠提告?
      
    2.小弟跟前妻是協議離婚沒有法律判決,小弟是否有探視權?
      
       如果女方家人因而從此不再讓我探視小孩,小弟又能如何處裡?

    3.據我所知,女方家人都會打小孩,如果合理管教我是能接受,
       但是居然對一個5歲小孩都能拿水管打成傷(女方母親有喝酒習慣),作為父親的我,
       是否能帶小孩驗傷,並且爭取監護權扶養權?
       如果我要帶小孩驗傷,女方家人又阻擋怎麼辦?我只想蒐證,不想小孩子總是被打成這樣

    ※註名一下 
      前妻的母親從事非法行業,顧"賭間",還另外有陪酒性交易之類的行業
      他跟我說小孩都他在養怎樣,在法律上他應該屬於失業!
      前妻也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所以這方面想請教法官是否會考慮這點因素?
      小弟則是每個月拿給前妻6000-10000不等
      (沒有匯款步驟,因為這兩年他們母女兩都在我身邊)

    4.另外針對女方母親要我簽1000萬本票,我的父母也需要當保證人,才肯讓我帶回小孩,才肯讓他女兒跟我去辦公證結婚,我是否能對他母親提告恐嚇或是脅迫?   (前妻有把他媽媽說的話傳簡訊給我,我有留著)

    5.目前以我前妻的狀況(限制出門以及出門有可能就會被打),我能夠幫前妻請求社會局或是就近的警察局申請保護嗎?因為前妻的哥哥有對他動手!


    前妻有告知我很想離開家裡,小孩子在情緒上也顯的很驚慌(在之前我就曾經注意到小孩有點自閉傾向),我跟前妻都是成年人了,應該都有自主權可以決定自己是否可以做哪些事情,所以想請教怎麼樣才能夠幫幫我這很無助的父親...

  • 李岳明 (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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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13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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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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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岳明 (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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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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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14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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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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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1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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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則上您與前妻都是成年人,小孩子的親權本來就是由您與您前妻行使,您前妻的家人並無權過問。

    依您所描述內容,前妻家人限制前妻行動自由確實會構成妨害自由罪。因前妻為被害人,所以可由前妻提起告訴,或者由您擔任告發人。原則上協議離婚的話會就探視權的部分為協議。但您與前妻當初離婚時似未就此為約定,所以依法仍應有探視權,前妻家人亦無權阻止。若有毆打小孩之行為,建議得帶小孩驗傷,再考慮是否對前妻家人提起傷害告訴,由小孩擔任告訴人,您擔任代理人。恐嚇脅迫較難成立,因此部分您仍有選擇餘地。但相對來說您也不受前妻母親提出的條件拘束,前妻與您公證結婚亦無須前妻母親同意。此部分可由您先行向警局報案,但申請保護令仍要由您前妻申請。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www.taipeilaw.com
  • 小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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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14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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