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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贈與和特留分繼承問題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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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25 12:41 
  • 文章人氣:355
  • 個人積分:9698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祖父可於生前贈與給孫子,若於死亡前超過二年以上之贈與,將不被認列成遺產,兒子即無法主張遺產繼承特留分,故可盡早辦理贈與,若有贈與稅之疑慮,可辦理分割應有部分贈與,額度為公告現值220萬之免稅額度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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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2-03 20:48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生前贈與並移轉之後就不屬於遺產,沒有特留分問題。但若是立遺囑以遺贈方式指定於死後留給孫子,這就會有特留分問題,不一定能完全達成心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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