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
我想買某大樓的車位,但不是大樓的住戶
調出謄本該車位的編號含在共有部份
依據公寓大樓管理條例第4條,不得移轉公用部份
請問我可以購買嗎
屋主可分割權狀給我嗎
感謝回覆。
停車位分三種:
1.法定停車位:指依都市計畫書,建築技術規則所定應設之停車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專有部分不得與其所屬建築物共用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不得出讓售或設定使用權於非區分所有權人。
2.自行增設停車位:指法定停車位外所建商自行增設之車位。
3.獎勵增設停車位:指依各縣市之規定獎勵增設之停車位。
2,3皆具有獨立之?權及權狀,故可自由買賣。
您的問題應依您所欲買之車位之種類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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