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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討論版留言事實,對方是否可告妨害名譽

  • 阿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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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30 16:17 
  • 文章人氣:810
  • 個人積分:2
  • 各位專家好,最近因為公司未經員工同意而強迫加入"由員工自行發起之互助會",而與公司管理階層鬧得不愉快,在公司招開公開說明會上舉手發言,內容針對互助會雖強調非為強制參加,但仍違反員工意願強制扣薪提出質疑,卻因此被任職單位之長官當面嗆說如有不服,就不要來上班(再說明會中即被指著鼻子罵出會議室)

    事後我於公司內部員工的討論區將此事寫出,以下為留言內容:

    "所謂說明會不過就是教你填方案二的洗腦大會,

    舉手發問說既然沒強制性為何不能立即退出?
    僅為員工自行發起之互助會,為何公司可以未經員工本人同意強制扣薪?

    沒想到被某施工處人資經理嗆說就是要扣你薪水,不服就不要來上班......

    看來想退出只能辭職了喔~>.^"

     

    雖然本公司有多個施工處,但難保對號入座,想請問專家,若對方看到此篇文章,要告我妨害名譽,是否成立??若真遇到對方提告,我要準備怎樣的證據來證明我留言內容是事實?

    在此先謝謝各專家抽空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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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30 22:44 
  • 文章人氣:458
  • 個人積分:101682
  • 律師評價:2475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本案並不會有刑法妨害名譽的問題唷,因為所謂的誹謗,需要貶損他人社會上之評價,然本件並未有如此之情形,所以不會構成!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