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刑事問題 > 案件在警察局超過7個月正常嗎

案件在警察局超過7個月正常嗎

  • easythink1224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0 17:30 
  • 文章人氣:665
  • 個人積分:2
  • 小弟今年3月份與女性友人聚餐,期間有喝酒,送她回到家樓下後,即離開。後來女性友人覺得有失意狀況,小弟辦開玩笑我們可能被下藥,結果她竟跑去報案,警察局立案的標題是強制性侵,小弟被列為證人,但我相信是以被告的方式來偵辦。我非常確定自己沒有跟她發生任何關係,當然沒有強暴她。今年3月底也去警局做完筆錄。在做筆錄的過程,我也要求警察驗體液,以視清白,但警方說證人不能驗。結果一直到11/5才接到警局來電說要做第二次筆錄,案件還在警察局尚未送到檢方。因小弟那時候在國外出差,警方說那等你回來,如果有需要,再找你來做筆錄好了。

    我真的不解,如果是真的強爆案,對方也有去驗,這樣的案件可以躺在警局7個月嗎? 這真的很折磨人,因為小弟已婚,深怕失去家庭,哀...該面對的一定要面對,請專業的律師大德,是否可以幫忙解釋這樣的狀況是正常嗎?

  • 加油
  • 隱居 (勇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0 17:48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6:38
  • 文章人氣:422
  • 個人積分:1376
  • 律師評價:56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1號
  • .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0 20:05 
  • 文章人氣:475
  • 個人積分:101662
  • 律師評價:2475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無法撤告,故因僅係承辦人員之疏忽,若仍擔心,可先至地檢署訴訟輔導科,確認是否有您為被告之案號,即可確認案件是否已送地檢署。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