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網路平台替朋友售出一組物品,但我朋友發現說此物品有問題,並且告知買方說此物品有問題,有麻煩他取消此交易,但對方說小問題他能接受,並也堅持要此物品,我朋友收他一組的錢,然後再多送他一組。等於買一送一。東西寄過去,對方說另一組有問題,要求退換貨,我朋友要求他把有問題的東西寄回,但對方不願意付郵資,對方還搬出消保官這套出來,說網購買東西,賣方必須承擔所有的問題,我朋友已經虧錢多送他一組了,感覺對方硬是要坑,請問懂法律的,那組壞掉的物品需要我朋友去承擔?謝謝...
既然多出來的一組是送的(email裡有寫明的話),就不需要負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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