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勞資糾紛與偽造文書相關問題
- rar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0-05-27 18:42
- 文章人氣:1423
- 個人積分:8
-
我於三月底到職但因為臨時雇工身分沒有勞健保, 四月初才正式到職簽約.
我因個人生理因素於2個月請假約10多天, 尤其四月請假6-7天, 當時公司表明不用具備就醫證明, 卻於四月底要求我提出, 我只得偽造兩份...
但該月所有假皆扣全薪, 包含病假.
我於五月中發生公傷意外, 只能在家休養, 公司卻要我自動請辭, 原因是四月到勤不佳, 我說怎知你是不是因為我公傷要我離職, 我表明只接受資遣, 結果公司現在說要就自動離職我可以拿公傷兩個禮拜的薪水, 不然就是開除, 更說我偽造文書, 若我上訴我甚麼都沒有, 而且當初請的假現在全部都說我是曠職, 等於達勞基法一個月曠職六日
我想請問, 我偽造是事實, 可是我被扣全薪, 沒有領到病假的半薪, 這樣偽造文書的條件還成立嗎? 不是要有損害之虞...?
而我公傷在家, 起碼還要一個月, 難道我沒有任何權益嗎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0-05-29 11:34
- 文章人氣:824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根據勞基法第十三條規定,勞工工傷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 你的情形,雇主以曠職終止勞動契約,首先要說明的,如果你是工傷致使不能上班,不論你有沒有請假,你都不應該算是曠職。因此,該終止應該是無效的。你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請求公司支付尚未支付之薪資。 至於偽造文書部分,你的行為實務上還是有可能認為構成犯罪。雇主是如何得知你自己偽造文書的呢?是不是他教唆你做的呢? 如果是雇主教唆你做的,那是不是有該當足損害他人之利益就可以商榷了。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 沈明顯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2-04 17:28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3846
- 律師評價:77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44號
-
回覆 rara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與說明的案件的經過,在法律上尚無法精確分析,歡迎您來電諮詢、加line或帶相關資料,到本所與律師討論,以利研判案情、與分析,早日規劃訴訟應朝的方向、擬定策略,俾以維護您的權益。
恪明法律、地政事務所主持律師為沈明顯律師 陳玉庭律師;
l 免費電話法律諮詢:
請打0906391006:0920361006
◆您的法律問題我們感同深受,我們將竭盡所能協助您圓滿解決您所面臨困境。
*漫長的法律訴訟,我們會以誠懇、專業、有耐性陪著你走。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9號3樓→台北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出站後左轉直行約150公尺即可到達。
歡迎加入line:lawrence03
Fb:法律諮詢服務&債務整合協商
想請問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5-11 20:19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43900
- 律師評價:462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偽造文書與薪資非有相關聯性,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橋頭、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