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日把皮夾放在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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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8-1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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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昨日把皮夾放在機車的前置物箱被一個阿婆拿走, 有清楚拍到拿取皮夾的影像提供給警方,已於昨日報案, 離開派出所後,自己努力的調周圍的監視器,在今日找到請警方過來捉人, 阿婆現場跟回到所內看了監視器都堅持沒拿,直到在等作筆綠時,他才私下跟我承認。 我先作筆錄,作完警察就請我回家,約莫半個小時,又請我去說,失竊現金1萬2已找到可以領回, 但皮夾已丟棄。接著再做一次筆錄,做完後, 有警察跟我說這可能不用開庭,因我已領了這筆失竊錢, 若不用開庭,但我皮夾內的證件.信用卡加加7.8張補發的錢, 和請假深夜清晨的找犯人,怎麼賠償我。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獲得應有的賠償呢?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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