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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與財產共有制繼承問題

  • 黃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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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3 00:39 
  • 文章人氣:768
  • 個人積分:10
  •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有一問題想跟各位詢問一下
    我的狀態是非婚生子(父親有認領)
    現在的狀況是父親已過世(2012)但他與妻子為共同財產
    在父親名下之財產非常少 他都將投資之金額買再妻子名下(金額龐大)
    不知道我是否能有辦法申請他們雙方的財產分割後再在下去分配遺產

    或者有其他方式能夠處理,爭取較多遺產方式,感謝各位的閱讀!!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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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3 18:18 
  • 文章人氣:474
  • 個人積分:26982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如果確實是共同財產制,共同財產的半數屬於遺產,除非共同財產契約另有約定。如果就遺產範圍或分配方式無法達成協議,可提起分割遺產訴訟一併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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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3 21:32 
  • 文章人氣:503
  • 個人積分:96878
  • 律師評價:2410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確認共同財產制是否有經過法院登記,若無登記,可能仍為法定財產制,若為法定財產制,您可代父親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完後,再主張遺產繼承,似較為妥當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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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黃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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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6 13:24 最後編輯日期:104-02-26 13:34
  • 文章人氣:438
  • 個人積分:10
  • 回覆 黃高高 的發言內容:

    感謝各位律師們的回覆,針對共同財產制目前僅是根據消息臆測的情況下做推論,以共同財產制的情況下,其實小弟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在於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一條之3

    於101年已經更改為不得繼承代位求償

    小弟的父親是在102年的9月過逝的,

    是否這樣子就無法針對夫妻共同財產制進行分割,抑或者有其他方式可以協助爭取,感謝各位律師們的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