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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無血緣無關係的也有繼承權?

  • 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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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2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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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我正在辦理分割繼承,我阿公有一塊原住民保留地,被繼承人是我爸,而我爸一直沒辦繼承,已有30幾年都沒辦繼承,我爸那一代都亡生了(包括我爸),由我們這一代繼承,現在大家都已協議分割由我一人繼承,但是現在碰到一個問題,我大伯沒有子女但有一配偶,配偶(大伯母)在之前有生9個孩子,都是她與前夫所生,之後我大伯才贅婚給她,問題是地政跟我說因為我大伯比她(配偶)早死所以繼承權落到我大伯母這,之後大伯母死亡,要由她的子女繼承,是這樣嗎?她們與我大伯及我們是毫無關係,我大伯也沒做認領收養的程序,我真的被搞混了,拜託可以給我個明確的答案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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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2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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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地政人員說的沒有錯。

    2、也就是說,你大伯的那一份目前由該9名子女取得,必須從新協議,亦或是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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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21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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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阿公死亡時起,其土地即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即使沒辦理繼承登記也一樣。因此,大伯於阿公死亡時起已取得土地的部分權利,等大伯死亡時,該部分土地權利又由大伯母繼承而歸大伯母所有,大伯母死亡時,該部分土地權利又由大伯母的子女繼承而歸大伯母的子女所有。因此,大伯母的子女確實有部分土地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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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2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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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目前可能會卡在對方,但該子女也僅能繼承您大伯的那一份,所以仍需看整個繼承之比例,再來研議如何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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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5-2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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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其實重點在於您們一直未辦繼承登記這件事情上,如果早點辦理的話,這問題就還可以解決。

    因為我國民法規定,繼承在被繼承死亡後即當然發生,除非辦理拋棄繼承,或是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即使擺著未辦理繼承登記,仍有繼承之效果,只是財產仍無法處分而已。

    因此本件在您的祖父過世時,遺產就已由您大伯及父親繼承了,又因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分割,嗣後您父親與大伯分別過世,遺產再由您本人與您大伯的配偶繼承,現您大伯的配偶又以過世,故您大伯的那份自然再由您大伯母的小孩繼承了。因此,嚴格說來大伯母小孩所繼承的並非直接承自您大伯富的財產,而是您大伯母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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