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讓渡書只要經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並非以經公證為必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契約之成立除非有法律特別規定,不然不用拘泥於一定之形式。
一、契約要看你簽的目的是什麼,對方簽的目的是什麼。
二、然後看你簽的內容是不是能達到你的目的。
三、第三個要看對方是不是可以信任的人。
四、第四個是如果對方可以信任,但是如果契約還沒有履行對方就死了他的小孩會不會認這個契約。
五、如果是把所有權換成契約一紙,這個除非是有非常不得已的原因,不然律師是不建議。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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