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您好 今年2月我因酒駕(酒測值0.36)判公共危險罪
因學生身分及態度良好 獲得緩起訴1年之機會併科罰金35000$分期6個月
但是不幸今年6月再度因酒駕(酒測值0.32)判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問完筆錄之問題後 問我是否認罪 我已認罪
之後又提到我還是緩起訴的身分 我回答:是
檢察官只說:那就認罪 聲請簡判
以下是我想諮詢的問題:
1.警察說只要態度良好就可能不撤銷緩起訴 如今聲請簡判 是好是壞?
2.以上之情形是否能夠分析最好與最壞的情況?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095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80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20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