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房地產、租賃 > 租屋合約中止須多久前告知房客不續租

租屋合約中止須多久前告知房客不續租

  • 周兆龍 (周兆龍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3-01 18:38 
  • 文章人氣:650
  • 個人積分:78
  • 律師評價:1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98號
  •  你好,

           一般市售租約原則上均有約定租約提前終止且限期通知之條款,建議你詳細審閱契約條款即可知悉.

    若不幸你簽訂之租約並無上述約定,則回歸民法第450條之規定:「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動產租金,以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定其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少於一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前通知之。」,故若您租約乃一個月為租金支付之期限,你應於101年3月1日前發函通知終止租約

    倘有任何疑義,尚請不吝賜詢。

    周兆龍律師

  • 周兆龍律師 謹上
  • 李岳明 (allen)
  • 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3-02 10:57 
  • 文章人氣:712
  • 個人積分:366
  • 律師評價:88 │ 律師證號:96臺檢證字第7634號
  •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