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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強制執行程序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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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7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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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依調解書及核定書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二、執行費用原則上是執行標的千分之八。如果不會算的話去法院遞狀的時候收狀處會算給你看。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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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0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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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imfan你好

    可依債務人國稅局財產清單上之資料具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的訴訟輔導科都會有相關例稿可供參考。

    若你請求執行的金額是1萬元(不論有無含利息),那麼所需要繳納的執行費就是新臺幣80元。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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