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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的買的明信片及宣傳單有版權問題嗎?

  • 安德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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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2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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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祥,我去日本旅遊多次,
    想要自費製作關於日本旅遊的書,
    內容除了自己拍下的風景和景點照片外,
    還想放上購買自旅遊中心的明信片和宣傳單的掃描圖,
    親友看了原稿後提到這些會有侵權的問題,
    想請教下
    1.有圖畫明信片
    2.戲劇宣傳單
    3.旅遊景點的懸掛圖畫、墨跡
    4.景點牆上的圖案、刻畫
    5.網頁搜尋到的圖案、圖畫、介紹
    這些東西會不會觸及版權問題??

    我有詢問過幫我印刷的廠商,
    但是老闆先生也不確定,
    麻煩幫忙解惑下,感謝!

  • 蔡榮城
  • 郭詠晴 (詠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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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2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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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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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9-0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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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第3、4項:旅遊景點的懸掛圖畫、墨跡以及景點牆上的圖案、刻畫,基本上屬於旅遊景點的一部分,將上述圖案拍攝成景點照片,作為旅遊介紹之用,原則上並不會侵害著作權。 關於第2項:戲劇宣傳單,其用意應是做為宣傳用途,您使用宣傳單作為旅遊介紹,並記明宣傳單來源,原則上應不違背著作權法。 關於第1、5項:圖畫明信片、網頁搜尋到的圖案、圖畫、介紹,分別屬於他人之圖形著作、美術著作或是語文著作,若直接引用作為書籍內容,可能會侵害著作權,而需負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刑事責任

    (參照著作權法第5、88、9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