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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例是違法藥事法嗎?
- P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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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1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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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 被拍賣通知 被接獲政府機關通知!
因我賣的商品是 泰國代購回的 排油丸
(但這不是減肥藥 不含藥物的 也有泰國總公司的成份檢驗書)
但是 我在商品標題 有打到 「 纖體 清腸清體 」這些廣告誇大字眼
請問我會是(違法藥事法 )還是 (食品衛生管理法)呢?
*每天都緊張到睡不著!!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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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1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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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所述之情形要看通知你的機關是何種機關才有辦法判斷。
若無藥物成分,不會構成藥事法第82條之輸入禁藥罪,但你在網路的廣告是否屬於藥物廣告會有疑問。
排油丸還可能涉犯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1條擅自輸入健康食品罪。
詳細狀況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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