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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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8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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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生父有給付扶養費,表示非婚生子女已經生父撫育,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規定,視為認領,認領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間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並溯及於出生時。若生父對親子關係有爭執,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訴狀範例可以參考司法院網站。 可,可在上開訴訟程序一併主張給付扶養費。 依家事事件法,會歸由家事庭法官審理。 依家事事件法第9條規定,以不公開法庭為原則。 視法院作業程序快慢而定,通常遞狀後1個月左右會先進行調解程序。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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