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民事問題 > 袋地通行

袋地通行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01 15:51 
  • 文章人氣:433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雙方如已和解,就表示將案件撤回了,那原告就無法再依據一審判決去執行。

     

    2、如第三人知情,可以與被告和解契約主張袋地通行;若第三人不知情,則可向被告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另須與新地主重新協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