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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看到的情況在網頁上討論

  •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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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2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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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醫院時看到醫療的狀況後在fb po文

    結果被醫院認識的人截圖引導在講出醫院名稱

    也去醫院為網路留言道歉

    網路也公開道歉

    醫院之後又要提告,手邊有證人可以證明當天發生的事件

    簽了道歉聲明可以作數嗎?

    (私底下醫生自行給的聲明書沒第三人可作證)

    合解書需要第3證人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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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2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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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道歉獲得被害人原諒,對方卻提告,可以檢附相關事證證明對方已經不追究。

    2、倘若對方並未原諒,則可以嘗試和解,並簽立和解書。(亦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國政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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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2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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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以便進一步調閱資料以及其他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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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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