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淹水原因之舉證之責
- 查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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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9-05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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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2樓住家今年農曆年節期間時因大樓主幹管堵塞導致屋內淹泡水,但主委認為是我方去年裝潢所致,拒不賠償。
因當時清理水管時,我方曾告知主委通知我方到場一起確認真正原因,但主委故意不通知,事後卻告知有清理之照片可證明是我方裝潢廢棄泥沙導致水管堵塞,但卻又不願提供照片給我方確認。現我方擬對此求償提告,故想請教律師:
1. 因水管堵塞之原因已無保留現場可供鑑定,我方又得不到當時照片情況下,我方若求償提告,是否須由我方舉證水管堵塞或住家淹泡水原因,或是由管委會負舉證之責?
2. 假如屆時管委會有辦法舉證,真為裝潢導致,我方是否能依此判決對裝潢公司提告求償呢?
以上,諸多困惑
感謝熱心律師解答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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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9-05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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