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nny
- 發問時間:2014-08-19 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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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您們好...
最近我被不知名人士用私訊辱罵...內容超難聽..如下陳飛 2014.8.18.13:23
骯髒的死妓女 活該男友把你玩一玩就甩掉走人
要娶也娶在室乖乖排持家又勤簡
嘴賤又ㄎ一ㄤ ㄎㄚ 活該 沒人要 爽完又有錢拿Yen Hope 2014.8.14.16:02
報應在告訴你別再缺德前男友 都甩了你
還一直糾纏前男友都有女友了 你還一直送上門
賤 沒人會要這種破銅爛鐵
好男人更不會要你這種貨色
不知被幾個人玩爛了交往15年的前男友在半年前丟下債務讓我扛人就失蹤了~
那時我差點自殺...我花了半年重新振作...
現在竟有這種傷害我的言語...讓我又開始失眠難過
且這2人根本不認識.....
是否可以對他們提告還我公道呢???
- 林京鴻律師
- 回覆時間:2014-08-19 15:08:28
您好,若對方僅透過私訊對您為言語侮辱,尚不構成刑事公然侮辱罪,但若對方有將那些文字傳述給其他人,則構成刑事誹謗罪,可具狀提告,並請求附帶民事賠償,以維護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