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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如君 律師
律師證號:97台檢證字第7975號
瀏覽人數:5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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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上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林如君律師粉絲專頁 電話:0952755459
專長:一般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家事案件、債務清理案件、勞資案件、契約審訂
台灣大學法律系、政治系雙學士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組碩士
許文彬律師事務所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扶助律師、
新北市政府青年律師團律師
搜尋結果:共 30 頁,296 篇問答
  • thrtrfd
  • 發問時間:2021-10-06 01:14:17
  • 律師您好,抱歉打擾我想請問錢財問題。

    我是做手遊代儲值,這個貨 一定要入庫才能夠使用。

    因為大家基本上都不會自己寫一個庫,所以通常都是用買的,最主流 大家都用的是犛牛庫售價十萬。

    而我是使用租庫,而非自己購買庫存,貨一定要入庫 才能出庫完成儲值,我與上游母庫購買貨憑證 而他免費開一個子帳號讓我使用他的庫。

    一定要有庫才能用,他沒有義務借我的庫,也可以讓我自己花錢去跟其他人租庫或是跟我收費。

    代儲庫 等技術是從大陸來的。

    就在10/5 犛牛庫被駭客駭進盜走了,犛牛庫作者也跑路了,而他們都在大陸就算在台灣已妨礙電腦使用罪報案應該也沒甚麼用吧,就算大陸人報案也因為他們大陸做這個是違法的人沒抓到自己出事,包含大陸大家總損失金額破億台幣。


    而我個人損失69383台幣,上游母庫自己也損失80萬台幣,沒有庫沒辦法把貨儲值且上游也沒義務借我庫還免費借我,我貨就放在他的庫裡,而現在犛牛庫整個被駭客盜走了,請問上游有責任嗎 我可以請他賠我嗎?

  • 簡先生
  • 發問時間:2020-04-27 20:54:49
  • 我要怎麼知道 我欠了甚麼錢?


    還有要怎麼取消 需要去哪 要帶甚麼?

  • 菜瓜
  • 發問時間:2018-08-17 09:50:35
  • 因為本身有精神疾病,會按時吃精神藥物,想請問一下因第一次偵查庭時有承認冒用友人健保卡看診,並且承認有重新辦理友人健保卡看診拿藥,第二次偵查庭檢察官拿了當初申請健保卡的資料給我看,問我這是我簽的名嗎?我的回答是忘記了,但檢察官最後問我你承認有偽造文書這項罪名嗎?我也迷迷糊糊的說恩(默認),但我事後回想,那筆跡並不是我所簽名的,也因為有使用精神藥物,導致失億.精神恍惚,事後想起我根本沒拿友人的健保卡去看診,也沒有去申辦友人的健保卡,請問可以翻供嗎?

  • 落雲
  • 發問時間:2018-08-08 09:45:35
  • 前陣子發生車禍~我方在十字路口內側車道停紅綠燈 然後綠燈才剛起步 對方無2段式待轉直接往我副駕駛座車門一撞 人車皆損 
    然而初判表出來顯示我方無肇責 
    後續頭一次調解 我方ㄟ只請求對方車損賠償(大約2萬4) 然而對方卻說他受傷 要我方道義上要賠償他6萬多塊得醫療費~不然不願和解
    然而調解上對方ㄟ請ㄌ民代 還叫我ㄑ角落談 說叫我陪對方錢了事~不要送法院裁定~送法院裁定我會多一條傷害罪(這是恐嚇還是威脅)=.="
    想問我該如何?
  • 林如君
  • 回覆時間:2018-08-08 09:45:35
  • 回覆 落雲 的發言內容:

    前陣子發生車禍~我方在十字路口內側車道停紅綠燈 然後綠燈才剛起步 對方無2段式待轉直接往我副駕 ... (恕刪)



    您好


    可向民事庭訴請對方給付車損之賠償,


    對方若對您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


    檢察官仍須判斷您是否有過失,


    若無過失,檢方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 LU
  • 發問時間:2018-08-08 09:43:12
  • 各位律師好,我有法律流程的問題想請教
    我在2016年9月份遭到詐欺,被騙了約10萬塊,後來發現後找對方出來,對方一副我沒錯,不怕你告的態度
    所以我一怒之下,在去年8月去地檢署遞狀告了他,可是我不熟流程,在刑事的狀紙上只寫了
    “我要對甲提起刑事併民事的告訴”
    就以為民、刑事一起告了,直到最近才發現原來我只告了對方刑事而沒告民事
    這一年來檢察官有幫我去查,最近一次傳我過去,有說查到被我告的那個甲,他上面還有一個主謀乙
    從提告到現在還是維持他字號
    請問各位律師,我現在要怎麼作?
    是要補提告民事甲跟乙嗎? 然後補提告乙刑事嗎?
  • 林如君
  • 回覆時間:2018-08-08 09:43:12
  • 回覆 LULU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好,我有法律流程的問題想請教


    我在2016年9月份遭到詐欺,被騙了約1 ... (恕刪)



    您好


    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或著現在直接對被告向民事庭訴請賠償。

  • 重生
  • 發問時間:2018-05-28 09:36:50
  • 我於101年因創業失敗而積欠銀行債務共280萬
    當時有經過前置協商整合,最大債權銀行給予利率6%180期還款
    於106年中,因投資失敗,協商款無法繳,因此?諾
    而後就接到全部銀行的催收電話,更有二家透過法院行使支付命令
    但當時,我已跟最大債權銀行談好個別一致性協商,利率3%180還款
    原本想談到0利率,也告知年紀大了工作不好找,當下又懷孕,壓力真的很大
    但最大債權銀行不肯,為避免利息繼續滾,只好先答應
    過1-2個月後,好不容易找到大學研究助理的工作,月薪3萬,也都還可以過得去
    但目前孩子生了,我又是單親,生活開銷變大 (二次個別一致性協商還在努力繳,因為去年停繳後,銀行催收的情況,簡直是惡夢)
    因此考慮走更生
    想請教,一但走更生,個別一致性協商停繳的話,是否一定會被扣薪?校方是否也一定會知道? 因為工作好不容易才找到,又是約聘,為了家計,不能丟了工作
     
     
     
  • 林如君
  • 回覆時間:2018-05-28 09:36:50
  • 您好


    可以到各地方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扶助更生聲請,


    與律師當面詳談,才能就您的經濟狀況提出最適切的建議,


    債務清理的扶助案,法律扶助基金會是不審查資力狀況的,


    在確認有卡債的狀況下,是可以專案扶助的,


    若您的住所是在台北市、新北市,


    向法扶申請時,也可以指定本人幫您服務。

  • 許先生
  • 發問時間:2018-05-03 16:43:11
  • 各位律師你們好:因跟女友在一起時使用她名子貸款買車,分手後告我侵佔..
    (分手後期間她有叫我歸還汽車也約定時間3/18號歸還,但她在3/16號報警警方已失竊車逮捕我後做筆錄放行,後面另約定4/1號歸還,目前車子已經歸還請問律師這樣是否已構成侵佔罪?)
    我應該如何處理...
  • 林如君
  • 回覆時間:2018-05-03 16:43:11
  • 您好,


    建議蒐集當初約定歸還時間等過程的證據,


    以及自己是否有付款的紀錄等,


    並與律師討論答辯的方向。

  • Lin
  • 發問時間:2018-04-30 11:27:20
  • 因個性問題目前與先生分居中,但我們並無白紙黑字寫下正確分居日期,雖有人證(我公婆,孩子 10歲 8歲 5歲半,先生本人),但夫家的仁未必願意當我的人證替我做分居證明,我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證明我確實與先生分居嗎?
    目前先生原本居住地因施工無法住人,今年3月中旬搬來與我現在與公婆的地方,但我們不同房,會因為這樣而中斷計算分居的期間嗎?
    有明文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訴請離婚嗎?
  • 林如君
  • 回覆時間:2018-04-30 11:27:20
  • 您好


    法律並無明文規定分居多久後可以離婚,


    分居狀況是衡量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是否存在,


    若以此請求離婚尚須判斷分居的原因是否可歸責於兩造。


    故對於離婚、夫妻剩餘財產請求等法律問題,


    建議與律師當面諮詢較能有完整的回答。

  • 帆兒
  • 發問時間:2018-04-17 15:16:31
  • 您好 妻子多年前欠下銀行龐大卡債,婚後才發現! 銀行多次電話催討與信件告知,目前寄通知單說4月中要來查封清點丈夫名下財產,他們有權這樣做嗎?
    1.當初夫妻並無特別約定財產是共同或分別制,銀行是否有權向法院申告成為共同制,丈夫需負擔嗎?
    2.丈夫之財產均未設定與妻子有關且為無擔當任何帳務之保人
    3.妻子常時間待在大陸,許久不歸〈近一年時間〉,在未辦離離婚前丈夫是否對她債務會有需要負擔之疑慮
    4.最後離婚是否真需兩人前往辦理?妻子近一年時間待這大陸,兩人雙方在通訊軟體上雖已協議離婚,這樣是否可由丈夫前往訴請離婚?
    以上,問題有點多 非常拜託感謝解答
  • 林如君
  • 回覆時間:2018-04-17 15:16:31
  • 您好


    在法定財產制的狀態下,夫妻不須以名下資產為對方負擔債務,


    不是保證人的狀況下,債權人無權聲請執行債務人配偶之資產,


    協議離婚須夫妻雙方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 花花
  • 發問時間:2018-04-17 15:13:42
  • 阿嬤生病臥床,有兩個女兒,兩個兒子,其中一個是我爸
    爸爸幾年前生病離開了,阿公阿嬤的財產也都分完了
    現在阿嬤生病臥床所有的看護費跟醫藥費,由我跟妹妹負擔
    兩個姑姑跟一個叔叔都置之不理,曾經向他們說過費用共同負擔
    但因為他們認為財產分配不均,不願意照顧阿嬤,爸爸過世後
    我跟妹妹負擔阿嬤的開銷,但三年多來積蓄花的差不多了
    一開始阿嬤身上還有一點積蓄能負擔第一年部份開銷
    但三年多來已經無法再負擔阿嬤的生活
    有向姑姑及叔叔說希望他們一起負擔,但他們只說我們也沒錢
    不是我們不願意照顧阿嬤,我跟妹妹工作並非特別高薪
    只是希望親戚一起負擔,已經口頭告知過姑姑叔叔
    請問這樣他們算是子女棄養嗎
    可以請求走法律的過程,要求他們共同負擔撫養阿嬤的費用嗎
  • 林如君
  • 回覆時間:2018-04-17 15:13:42
  • 您好


    建議可與律師當面討論,請求扶養費等家事非訟程序


    或不當得利等訴訟程序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