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找律師

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梁維珊 律師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98號
瀏覽人數:37981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351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律師服務範圍

服務內容

台北市、基隆市、高雄市、新北市

律師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主要經歷請參考成鼎律師事務所官網:www.cdlaw.com.tw
梁維珊律師為兩岸知名家事事件律師,對兩岸婚姻問題亦常接受媒體專訪,並與北京、上海、南京等律師事務所,有臺海兩岸合作關係,歡迎台商與大陸朋友來電洽詢。
搜尋結果:共 38 頁,379 篇問答
  • 熊熊
  • 發問時間:2017-12-16 20:16:17


    • 律師你好:

      請問我在去年第一審時將夫妻剩餘財產.損害賠償簽名拋棄了,




      我現在想撤銷有辦法嗎?該怎嚜做?
      其實我當下完全不想簽名,但我旁邊的法扶律師一直在我耳朵旁說:對方終於要離婚了,趕快簽名,他洗腦我,法官又在催我...於是我就傻傻的簽名了,這是非我本意簽名的,我覺得很遺憾又委屈.唉!






      請回信給我,謝謝你.


  • Mico
  • 發問時間:2017-09-02 22:21:52
  • 律師您好:


    狀況敘述如下:


    我們在8/16時接到了來自自稱分局的電話(他撥打我女友手機),說要找我,有些資料要拿給我(口氣緊張)


     警員表達他找不到我們家的地址,和女友約在住家附近的小吃部見面,女友到場後,警員出示證件(新北市中和分局刑警)並且表達必須由本人領取資料!


    我到場後,警員拿了三張A4紙的書面資料稍微翻開給我看


    (內容為:A片黑白截圖、IP位址上傳記錄、以及移送條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


    警員出示資料和證據


    (內容為:IP位址、上傳時間、一部名稱為:14或16歲新北情侶性愛自拍影片的黑白截圖)


    (警員神色和語氣緊張)


    警員表達:這沒什麼問題,你又不是惡意散佈也沒有營利,我會教你怎麼說,沒事的!別擔心,這只是小案件,送到地檢署不會被起訴,我們現在去楠梓分局,這只是個流程例行公事,到那邊做個筆錄,應該不用請律師吧?這小事不會被起訴,耽誤你一點時間,我們配合一下,很快就可以走了(當時我和女友及警員在場)


    我的腦海一片空白,心理相當緊張和害怕,接著就到分局,看到一堆警察感覺腿都快軟了


    接下來新北市警員和楠梓分局警員借了電腦,插入隨身碟,並和我核對了證件,接下來看到警員打開一分筆錄檔案,我所有的回答都按著上一份製作筆錄的人做同樣的回答。


    筆錄做完後,警員安撫我的情緒說:你不用擔心,你這個案件送到地檢署沒事的,待會在一下就可以離開了!


    安排我到沙發上去坐!接下來拿了印好的三張紙,上面密密麻麻的,和我說:你簽完名就可以離開了,在改個手印,簽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發現,我真傻!似乎被騙了!


    我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律師,尋求律師的協助,問題有點多,還勞煩律師能夠耐心看完我們的問題,也能夠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Q1


    我們在法務部的網站上看到一份高檢署關於P2P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請問這份資料是否是有強制力?


    資料來源:(發文字號:法檢字第1000801560號)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ShowType=Q&LawID=&LawNo=&ItemID=419&KeyWord=%E5%85%92%E7%AB%A5%E5%8F%8A%E5%B0%91%E5%B9%B4%E6%80%A7%E4%BA%A4%E6%98%93%E9%98%B2%E5%88%B6%E6%A2%9D%E4%BE%8B+%E7%AC%AC+28+%E6%A2%9D


    Q2


    我們若有證人或是不在場證明該如何申請作證?倘若筆錄是在完全照著前一份筆錄所製作完成的,我們投訴或是陳情是否合適呢?


    (警方和我們說:「不要擔心我會教你怎麼說,放心沒事的。例行程序,到分局一趟製作個筆錄就可以離開了」在我們也有人證的狀況下,陳情或是投訴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呢?)


    Q3


    在這個案件上,如果我們透過民意代表來陳情或是投訴關於筆錄製作上的問題請問是否合適呢?〈通常都是透過筆錄做為自白的證據,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Q4


    我們該如何讓檢察官能夠採信使用FOXY的當事者是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我們該如何舉證呢?


    (許多相關案件的判決書,發現檢察官不採信使用FOXY的人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在這個地方上我們該如何陳述檢察官才會採信呢?)


    Q5


    請問律師是否能夠在這個地方上教導我們如何做無罪答辯?


    (我們在判決書的內容裡,發現大部分的檢察官認為以:明知道FOXY會強制上傳卻沒有做好防範措施,並且用「以他法供人觀覽」來起訴)


    Q6


    我們是否適合寫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


    (我們連絡了社團法人酷兒聯盟詢問兒少法相關的問題,酷兒聯盟建議我們寫陳情信的方式將我們所遇到的狀況寫下來,在筆錄還未送到地檢署之前,將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讓他們知道警方內部是這樣做事的。或許這個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了,像這樣的方式邵律師您建議我們這麼做嗎?這樣的方式合適嗎?)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律師您了!


    這次感謝您耐心的回覆,謝謝您!

  • eric
  • 發問時間:2017-02-14 15:58:55
  • 我是一名大陸配偶,有以下關於子女探視權未能得到行使的問題向您請教:


     1.       本人為大陸配偶,2007年與台籍前妻在中國大陸民政機構登記註冊結婚,並有結婚公證寄往海基會備案。同時取得依親居留資格。


    2.      本人與前妻2013年育有一女,非本人血緣,前妻懷孕時告知,出於維持家庭完整考慮,本人接受這個孩子的出生,並撫養女兒到3歲,因前妻大部分時間忙於工作,疏於照顧家庭和孩子,孩子的撫養教育大部分由我完成。


        孩子生父至今未知,也未做任何認領,扶養手續,孩子長大至今,教育扶養由我完成。孩子未做過親子鑒定。


    3.       2016年9月因為對於挽回前妻對於家庭回歸可能性的失望,決定離婚,在大陸協議離婚,考慮到孩子是前妻血緣,協議中同意將女兒撫養權(即監護權)交于前妻,同時將所有婚後財產給予前妻,前妻允諾給予每月至少一次,最多四次探視權,因本人孩子出生後一直沒有正式工作,主要照顧孩子,協議中沒有答應給予孩子每月撫養費,但是承諾孩子成年後給予一定資金用於孩子教育成長。雙方達成協議後在大陸協議登記離婚。


    4.       2016年11月後,前妻就不予以行使探視權,並切斷聯繫方式,回到臺灣,無法聯絡至今,同時目前也無法得知其臺灣居住位址和聯繫方式。 


    因此本人已經在大陸法院提告探視權未能執行事宜,請問在臺灣家事法院能否進行提告,大陸配偶離婚後探視權的行使如何能夠得到保障?我除了探視權以外還能爭取什麼權益?因為孩子被帶走後,教育受到影響,沒有固定幼稚園上過,前妻還在因為工作疏於照顧,直至親屬不願幫忙照顧,我心中不忍,希望能夠爭取照顧孩子的權益或者某種方式實現,貴所能否提供何種幫助?

  • 艾燁
  • 發問時間:2016-05-05 15:07:02
  • 我有2件案子經申請法律扶助通過,現在想找律師委任。


    你好我有2件案子需要委託,請問在高雄市有沒有你們的法律事務所?


    我是有申請法律扶助通過了,在找指定律師中,曾有接過法扶個案指定過嗎?


    我的案件是在高雄市

  • 心花開
  • 發問時間:2016-01-13 01:20:26
  • 事情發生是爸爸買了新的機車和車子找姐姐當保人


    事後爸爸付不出機車和車子繳款因而躲藏拒絕與我們聯絡


    導致車貸和機車資融公司聯絡不上爸爸而找上保人姊姊


    而由與家裡環境不好姊姊負擔車貸已經超過負荷


    現況機車未繳款資融公司已提告爸爸涉嫌侵占和詐欺


    我有詢問對方是否爸爸未出面就是保人出面 對方說對


    我也有詢問是否能先償還先前欠款撤銷訴訟 他們是說會


    但我有查到相關資料公訴罪是無法撤訴的 就算還完債款也會背罪名是嗎?


    另外由於我不是當事者也不是保人只是協助溝通的對象,萬一資融有限公司不斷以電話騷擾或威脅 我是否也可以提告?

  • 心花開
  • 發問時間:2016-01-13 01:20:25
  • 事情發生是爸爸買了新的機車和車子找姐姐當保人


    事後爸爸付不出機車和車子繳款因而躲藏拒絕與我們聯絡


    導致車貸和機車資融公司聯絡不上爸爸而找上保人姊姊


    而由與家裡環境不好姊姊負擔車貸已經超過負荷


    現況機車未繳款資融公司已提告爸爸涉嫌侵占和詐欺


    我有詢問對方是否爸爸未出面就是保人出面 對方說對


    我也有詢問是否能先償還先前欠款撤銷訴訟 他們是說會


    但我有查到相關資料公訴罪是無法撤訴的 就算還完債款也會背罪名是嗎?


    另外由於我不是當事者也不是保人只是協助溝通的對象,萬一資融有限公司不斷以電話騷擾或威脅 我是否也可以提告?

  • ELLEN
  • 發問時間:2016-01-12 01:02:11
  • 您們好:

    想請問我已於老公在12月簽好離婚,簽好是共同監護,但由女方照顧;但這幾天跟公婆說這事,婆婆很生氣先斬後奏,說要離就離 但孩子不能帶走;若要帶就告我不屢行夫妻義務!

    這樣行嗎? 老公說保證孩子會給我顧 ?長輩可以爭取嗎?不是我們夫妻協議好 去戶政事務所辦好就行嗎?

    是老公說我無法配合他的性生活,所以想和平分手 之後可以當好朋友,我也同意,因為愛他所以希望他快樂!(但他很忙,常常晚回,我也要上班又再顧小二的兒子,似乎一切都是我的錯;我是有不對 我願意改善 但他不願意我很怕失去孩子,我該怎麼辦!?請幫幫我……
  • 梁維珊
  • 回覆時間:2016-01-12 01:02:11
  • 您好,


    你們夫妻協議好離婚內容,都是成年人了,當然可以自主決定去戶政辦理,至於公婆的地方,要請你前夫多與公婆溝通,否則勢必對方家長強勢介入,你們簽好的離婚協議恐怕也會泡湯,最終將走上訴訟一途。


     


    以上,辛苦了!


    梁律師

  • 阿銘
  • 發問時間:2016-01-12 00:59:00
  • 女方告知男方我們合不來回去娘家只手機告知無法一起生活

    如果男方告對方不履行夫妻義務,對方還是不願履行可升請離婚嗎?如果有2個小孩法院的監護權會怎麼判.
  • 梁維珊
  • 回覆時間:2016-01-12 00:59:00
  • 您好,


    感情的事情是無法強求的,建議先提出履行同居義務的訴訟,於調解時聽聽對方的說法,如果雙方果真無法再繼續婚姻,再處理離婚訴訟也不遲。


    以上,辛苦您了!


    梁律師

  • 山姆
  • 發問時間:2015-12-29 16:40:14
  • 樓上造成家中漏水,但住戶與管委會皆不處理,由於牽涉到共用與專有部分,所以對樓上住戶與管委會提告並求償。
  • 梁維珊
  • 回覆時間:2015-12-29 16:40:14
  • 徐律師已經講得非常完整了,我這邊再補充一下,打這種漏水官司的鑑定費用很貴,經驗來看高於律師費很多,這部分原告要先墊,也請您一併知悉。

  • Bonnie
  • 發問時間:2015-12-29 16:37:47
  • 我想要請問, 孩子今年滿7歲半, 下從小都媽媽全權照顧,包含現在讀書都是媽媽接送及照料, 目前就讀小二, 首先男方先有外遇, 但我目前只有書面證據, 但沒有抓姦在床的有利證據, 今年男方光離婚就跟我提了N次, 近一個月協議條件都談不攏, 一直保持現狀,目前還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彼此隨時都在準備有利證據, 1.孩子跟媽媽比較有話說, 男方就認為我剝奪他的親權, 請問這算成立嗎?2. 要如何定義他的文字上口氣有威協的意思呢?威協我:要"採取行動", "跟你說話裝死舍麼","他媽的狗屁話""以後的後果你要自行負責"..等等之類的言語.3.孩子都媽媽照料, 爸爸對孩子生活不聞不問, 有時間時,都不曾子以陪伴孩子為主, 孩子有需求, 生病都是媽媽供給, 照料, 請問這會列入監護權判決的考量嗎? 4.男方收入多於女方收入的一倍多, 請問現在法官會重於誰的收入多就判給收入多的一方監護權嗎?
  • 梁維珊
  • 回覆時間:2015-12-29 16:37:47
  • 不用取得抓姦的證據,因為你現在要處理的是離婚及子女監護的問題,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男方有不良的交往關係,就要趕快提告離婚,至於子女的監護,因為你的孩子已經大了,法官會派社工訪視確認子女的生活環境及意願。


    以上,


    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