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旗
- 發問時間:2014-04-28 11: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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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為挪用公款17萬 被他老闆威脅不口交就報警
然後我朋友無奈之下 只有配合他
口交過程 他老闆有親他嘴巴 摸他胸部
事後證據 都被毀滅ㄌ 請問這樣有辦法提告ㄇ
挪用公款大概要關幾年 對方這樣算事強制性敲嗎
- 楊淳淯律師
- 回覆時間:2014-04-29 20:46:54
- 您好: 關於老闆部分,可能會成立強制性交罪,若沒有留下體液等證據的話 也可以指明該器官的特殊特徵供法院作認定。 挪用公款部分,則比較類似刑法業務侵占罪,可以參考刑法第336條規定。 詳細內容可e-mail至我的信箱或與我約面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