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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王晨瀚 律師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瀏覽人數:3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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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文章: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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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金門縣、彰化縣、台北市、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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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堅持以專業與服務熱誠,創造好的法律服務,包含法律諮詢、撰寫書狀、一般民刑事案件委任、行政訴訟、契約審閱及草擬、非訟程序等,專長為家事婚姻及繼承案件、交通事故、行政訴訟、勞資糾紛、債務協商清理等,服務區域為台中市、彰化縣、台北市、金門縣。
現為聯翔喜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搜尋結果:共 31 頁,305 篇問答
  • 蕎蕎
  • 發問時間:2022-07-24 00:06:47
  • 想詢問關於我爸的繼承權的問題~我爸於小時候因為身體不好,就被我阿公的兄弟收養,也就是我爸的伯父收養,後來因為阿公阿嬤和收養那邊的阿公阿嬤都相繼過世了,於是乎,我爸親生的兄弟姐妹這邊說我爸已經分出去了,所以不能分財產?然後呢,收養那邊的兄弟姊妹說我爸是收養的,不算親生的,所以不能分財產?結果他們都私底下自己協議好了,就他們自己把財產分了,我爸一分都沒拿到,導致我們現在生活非常不好過,要辦理低收,我想詢問,我爸到底可以分哪一邊的財產呢?如果他們已經自己私底下分完了財產,我們還可以爭取回來嗎?

  • 阿金
  • 發問時間:2017-11-18 13:23:03
  • 我跟我前女友在一起時 她完全沒有工作過 吃我的喝我的花我的


    她連手機都買不起 當時我用哀鳳 她抱怨說她的手機很破 我當時就換著跟她用


    後面我去上海工作 她一直吵著電腦很爛不能開直播幹嘛 我打錢過去買一台新電腦玩遊戲使用 我去上海大約3個月 陸陸續續匯了1.20萬給她


    結果養了她一年多最終她劈腿了 把我們在台灣租的地方 提前解約掉 連同押金及租屋處所有東西都搬走 她從沒去工作過 沒有一樣是她花費的 錢我覺得拿不回來了 剩餘的東西也就算了 請問有辦法拿回我的電腦跟手機嗎? 我昨天有詢問她能不能還給我 她說 不能 你不是送我嗎? 但我從來沒有說過要送她這些東西

  • Mico
  • 發問時間:2017-09-02 22:09:08
  • 律師您好:


    狀況敘述如下:


    我們在8/16時接到了來自自稱分局的電話(他撥打我女友手機),說要找我,有些資料要拿給我(口氣緊張)


     


    警員表達他找不到我們家的地址,和女友約在住家附近的小吃部見面,女友到場後,警員出示證件(新北市中和分局刑警)並且表達必須由本人領取資料!


     


    我到場後,警員拿了三張A4紙的書面資料稍微翻開給我看


    (內容為:A片黑白截圖、IP位址上傳記錄、以及移送條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


     


    警員出示資料和證據


    (內容為:IP位址、上傳時間、一部名稱為:14或16歲新北情侶性愛自拍影片的黑白截圖)


    (警員神色和語氣緊張)


    警員表達:這沒什麼問題,你又不是惡意散佈也沒有營利,我會教你怎麼說,沒事的!別擔心,這只是小案件,送到地檢署不會被起訴,我們現在去楠梓分局,這只是個流程例行公事,到那邊做個筆錄,應該不用請律師吧?這小事不會被起訴,耽誤你一點時間,我們配合一下,很快就可以走了(當時我和女友及警員在場)


     


    我的腦海一片空白,心理相當緊張和害怕,接著就到分局,看到一堆警察感覺腿都快軟了


     


    接下來新北市警員和楠梓分局警員借了電腦,插入隨身碟,並和我核對了證件,接下來看到警員打開一分筆錄檔案,我所有的回答都按著上一份製作筆錄的人做同樣的回答。


     


    筆錄做完後,警員安撫我的情緒說:你不用擔心,你這個案件送到地檢署沒事的,待會在一下就可以離開了!


     


    安排我到沙發上去坐!接下來拿了印好的三張紙,上面密密麻麻的,和我說:你簽完名就可以離開了,在改個手印,簽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發現,我真傻!似乎被騙了!


     


    我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律師,尋求律師的協助,問題有點多,還勞煩律師能夠耐心看完我們的問題,也能夠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Q1


    我們在法務部的網站上看到一份高檢署關於P2P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請問這份資料是否是有強制力?


    資料來源:(發文字號:法檢字第1000801560號)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ShowType=Q&LawID=&LawNo=&ItemID=419&KeyWord=%E5%85%92%E7%AB%A5%E5%8F%8A%E5%B0%91%E5%B9%B4%E6%80%A7%E4%BA%A4%E6%98%93%E9%98%B2%E5%88%B6%E6%A2%9D%E4%BE%8B+%E7%AC%AC+28+%E6%A2%9D


     


    Q2


    我們若有證人或是不在場證明該如何申請作證?倘若筆錄是在完全照著前一份筆錄所製作完成的,我們投訴或是陳情是否合適呢?


    (警方和我們說:「不要擔心我會教你怎麼說,放心沒事的。例行程序,到分局一趟製作個筆錄就可以離開了」在我們也有人證的狀況下,陳情或是投訴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呢?)


     


     


     


    Q3


    在這個案件上,如果我們透過民意代表來陳情或是投訴關於筆錄製作上的問題請問是否合適呢?〈通常都是透過筆錄做為自白的證據,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Q4


    我們該如何讓檢察官能夠採信使用FOXY的當事者是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我們該如何舉證呢?


    (許多相關案件的判決書,發現檢察官不採信使用FOXY的人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在這個地方上我們該如何陳述檢察官才會採信呢?)


     


    Q5


    請問律師是否能夠在這個地方上教導我們如何做無罪答辯?


    (我們在判決書的內容裡,發現大部分的檢察官認為以:明知道FOXY會強制上傳卻沒有做好防範措施,並且用「以他法供人觀覽」來起訴)


     


    Q6


    我們是否適合寫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


    (我們連絡了社團法人酷兒聯盟詢問兒少法相關的問題,酷兒聯盟建議我們寫陳情信的方式將我們所遇到的狀況寫下來,在筆錄還未送到地檢署之前,將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讓他們知道警方內部是這樣做事的。或許這個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了,像這樣的方式邵律師您建議我們這麼做嗎?這樣的方式合適嗎?)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律師您了!


    這次感謝您耐心的回覆,謝謝您!


     


    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


     


    (我們連絡了社團法人酷兒聯盟詢問兒少法相關的問題,酷兒聯盟建議我們寫陳情信的方式將我們所遇到的狀況寫下來,在筆錄還未送到地檢署之前,將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讓他們知道警方內部是這樣做事的。或許這個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了,像這樣的方式邵律師您建議我們這麼做嗎?這樣的方式合適嗎?)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律師您了!


    這次感謝您耐心的回覆,謝謝您!

  • 希望有好人
  • 發問時間:2017-01-24 15:01:24
  • 小弟左手橈骨骨折併腔室症候群開刀...原本醫生開休養三個月!因為傷勢未痊癒所以醫生再開休養三個月...開完證明拿回公司 公司請求我上班 並要求一起回診..當下答應回去做簡易能勝任工作.可是回診當天態度表明就是要做原本職務 我口頭上以家人不同意我騎車拒絕..後續詢問勞工局 勞工局請我職災通報..釐清雇主是否有責任.加上雇主言語恐嚇威脅 無心於在此公司服務了
    醫療費用於12/5日申請至今也壓在公司尚未給予 傷病給付也是遲遲才願意送件...請教一下 如果現在直接跟公司攤牌離職 我這邊有甚麼權益可以爭取
  • 王晨瀚
  • 回覆時間:2017-01-24 15:01:24
  • 您好:


    同前曹大律師所述,倘公司沒有職災給付,又以各種手段壓迫你離職,請一定要跟公司要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如果已經確定要離開公司,可請勞工局介入協調處理。其他細節歡迎前來本所或撥打電話諮詢。

  • 果子
  • 發問時間:2017-01-24 14:58:07
  • 本人12月份 上班途中 在T字路口 雙方行駛中 與人發生擦撞 雙方都騎機車 我記得我看到的時候是綠燈 我是跟著別人騎 然後發現對方的車子 當下馬上煞車 結果還是閃避不及 與對方發生擦撞 當下有叫警察 救護車 雙方都輕傷 都有大醫院診斷證明 雙方診斷證明都休養三天 事後雙方都沒有在回診 也都各自回去上班 車禍期間 我有打電話關心 也到對方家裡探視 對方親人也表示無大礙 慢慢好轉中 結果知道本人保險剛好過期 所以一切賠償要自行負責 就事後調解 對方 不管有證明 還是沒有證明的 總共加起來要十幾萬 不然就要對本人提告 初判結果 事故路口為普通二時相號誌運作 因本人筆錄中無法描述通過路口時號誌運作為何號誌 故無法客觀分析研判 (未注意前方號誌運作狀態)對方部分是以下空白 初判結果的意思 是我必須負全責嗎 對方現在要求我全額賠償 我的部分他不理賠 不然他就對我提告過失傷害 對方的意思 就算走法院 輸的一定是我 到時候 就算我不是賠給他 也要繳罰款 然後還會有一條 過失傷害罪 最後還要賠他錢 雖然我也有醫生診斷 可是也無法對他提告 因為初判表 所以輸的一定是我 是這樣嗎 為什麼對方沒有一條刑法 應注意而未注意 在對方是輕傷休養三天的情況下 我的罰款會很多嗎 我有心跟對方調解 態度也不錯 可是幾次溝通下來 理賠金額總是差距頗大
  • 王晨瀚
  • 回覆時間:2017-01-24 14:58:07
  • 您好:


    1、初步研判表只是警方就現場狀況及雙方描述所為之初步圖表,建議車禍案件如果肇事責任及金額無法談攏的話,仍須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較為妥當。
    2、另外,過失傷害其實是在車禍案件發生時常用爭取和解金額提高之手段,但本件既然在您亦有受傷之情形下,您也可請醫生開具診斷證明後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因此就這點而言你們可以用的手段和談判籌碼是相當的。


    3、因此本件還是建議先送鑑定以釐清事故責任,若對方真的獅子大開口,亦歡迎攜帶資料前來本所諮詢或以電話詢問。 

  • 魚魚寶
  • 發問時間:2017-01-23 15:53:52
  •  
    我於1/16號預繳1萬,17號繳九萬,共十萬簽定金
    16號他給我樣本契約書,18號簽約,
    在22號前需再付十萬得簽定金(原本就是20萬)
    我已簽約了,業務在跟我說付款表得時候,說可以貸款九成,我簽完後上網看了資料才知道不可能帶到九成,我有問她如果沒帶到成數要怎麼辦,他是說就是補價差,因為已經簽約了,我能否加註條款,還是用什麼方法保障自己的權利? 
  • 王晨瀚
  • 回覆時間:2017-01-23 15:53:52
  • 您好:


    如業務確實有跟您說可以貸到九成,可將這部分內容加註到契約中,並以協調的方式與業務、出賣人等或銀行端共同協商出可解決之方案,但倘若確實無兩方皆可接受的方案,恐怕就只能依民法解除契約之相關規定要求解除契約並回復原狀。
    建議本件在作下一步決定前,可先將之前簽定之契約內容及兩造簽約時所說的話,找律師或其他法律專業人士諮詢,以免日後產生違約或其他相關爭議。

  • 傑夫
  • 發問時間:2017-01-17 16:11:27
  • 我太太的前夫癌症過世,前夫名下有兩間房
    一間是自己賺錢買的,另一間是前夫的父母買的,但名字是前夫的
    當時太太的前夫,再快過世前,被父母要求放棄掛名的房子
    太太跟前夫都有簽屬放棄前夫掛名的房產。
     
    太太跟前夫留有一女,後來改嫁給我,與太太共同養育該女
    但我並未去做收養。
     
    太太前夫的家庭很特殊,從念書時,就跟太太前夫並不親近,也鮮少有聯絡跟互動,雙方也未有金錢互助的情形。太太的前夫,還有一名弟弟。
    想問,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未來是否還保有爺爺的財產繼承權?
    若小孩我並不打算收養,未來爺爺過世時,法院是否會通知她是繼承人?
    小孩的叔叔、奶奶,是否可以不給孫女繼承? 或是隱匿爺爺過世之事實。
    若是小孩的爺爺過世,是否為奶奶、叔叔、小孩各1/3?
     
    目前太太、小孩幾乎都沒跟前夫家聯絡,一年偶有電話約碰面吃飯,但也是1-2次而已,太太並未告訴前夫的家人,已改嫁的事情。
  • 王晨瀚
  • 回覆時間:2017-01-17 16:11:28
  • 您好:


    關於您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部分,即使前夫有拋棄繼承,然其小孩仍對祖父祖母的財產有繼承權,這是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之效力,如祖父死亡時,其下合法繼承人確實只有您文中提到的三位,就是各三分之一沒錯。


    另外,原則上當然祖父過世後,您太太與前夫生的小孩應該要被通知前往辦理繼承事宜,但如果前夫親屬刻意隱瞞,恐怕也只能主動與之聯絡,如協調不成就需以訴訟取回自己之應繼分。

  • 喵喵
  • 發問時間:2016-11-10 01:34:46
  • 本人被老闆告債務不覆行 本人去年104年2月份過年在彩券行銷售刮刮樂 104年3月離職 他現在事隔一年多要告我那天點帳單上寫短少17萬 那天點帳很混亂客人很多很忙 再者銷售刮刮樂不止我一個員工 現在他要我賠這個17萬 請求律師幫幫我 下個月就要開庭 而且我有證人可以幫我作證那天現金跟刮刮樂還有其他員工一起賣 我真的要賠他那些錢嗎?

  • 王晨瀚
  • 回覆時間:2016-11-10 15:49:18
  • 您好: 其實舉證責任在您老闆身上,所以先不用擔心,現階段可以先就他的起訴狀進行答辯,包含您上述所講的這些情形,都可以在狀紙上提到,然後開庭時再看他有無提出證據證明再作因應。如有需要可委任律師替您撰狀或開庭。
  • Eric
  • 發問時間:2016-10-03 14:22:10
  • 你好,我在彰化有一塊三合院建地,為5人共同持有,現在要土地分割,但其中有一持分者不願意進行分割,請問我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裁判分割嗎?或是一定要先經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後,才能申請裁判分割?謝謝


    另,若要向法院申請裁判分割,我需準備那些文件,整個過程約需耗時多久?所有費用是我一個人支出,還是所有持分都共同分擔呢?謝謝!

  • 王晨瀚
  • 回覆時間:2016-10-11 16:34:22
  • 您好: 您可以直接訴請裁判分割,不一定要先調解。 除了分割起訴狀之外,就是該筆土地的資料以及共有人姓名,最好有共有人的聯絡方式,以及您希望的分割方案為何?其他如有需要等開庭後法院會詢問後進行。 時間上須看該筆土地的權利持分是否復雜,共有人多寡以及各共有人間意見是否歧異很大,如果快的話兩三個月也有可能解決,但慢的話拖到一年以上的也不少。 裁判費用是以你分割後所受之利益計算之,不會全由原告負擔,一般來講係直接以應有部分計算之。
  • 真心求助的女孩兒
  • 發問時間:2016-09-09 17:40:56
  • 最近要去領錢發現是問題帳戶,我以為只是卡壞掉,沒想到連其他銀行也不能領,才突然想到我在六月初的時候,借了一個人帳戶,他是在西門認識的,後面加賴聊天,他跟我說需要帳戶可以存款還是什麼的,我也忘了為什麼他沒辦法自己辦,我想說剛好一個戶頭裏面沒有錢,不會怎樣出自好意就借他了,也因為我七月開始要實習所以忙到忘記這件事情,結果我昨天去警察局問,他說這就是那個人拿了我的帳戶騙人,被騙的人也只能告這個帳戶,也就是我,後來我要去找他的資料都找不到,也沒有證據證明我並沒有詐騙...我只是學生,根本沒有那麼大的能力可以詐騙阿...
    警察說:我報案他們那個案也送不出去,因為這個案件已經成立了,就算我是被害人但案子上我是被告是嫌疑人,只能等收到通知去到場說明,*可是我想備案只是想要證明我並沒有詐欺..
    165說我去做嫌疑人筆錄可以讓案子跑快一點*可是我沒有詐欺阿..
    1. 我真的只能等待通知,不能做些什麼嗎?大概多久會收到通知?
    2. 找不到那個人的資料,我應該怎麼辦?
    3. 是否可以調出該帳戶被他做了些什麼,查出那些匯錢紀錄,再找出當時我在做什麼的證據?證明這個帳戶不是我在用的?
    4. 如果只是等待,是否到時法官會認為我對這件事情豪不在乎?
    5. 上網查到,曾有法官勸和解,但也會要被告認罪得緩刑,認罪了是否一輩子紀錄就黑了?
    6. 被判有罪,會需要什麼責罰?罰錢?被關?
    對不起..,我真的很害怕很緊張,問題很多,真心希望你們可以幫助我.....
  • 王晨瀚
  • 回覆時間:2016-09-09 17:40:56
  • 您好:


    1. 如果你與他有其他通訊對話或通聯紀錄可以先保存下來,至於通知的話要看檢察官及法院的辦案進度,快則一個月,慢則半年或更久,尤其這種詐騙案件,在尚未找到源頭前可能會拖很久。


    2. 也只能等待,或是有時車手或詐騙者會在回頭跟之前的被害者再聯絡一次,這時就要注意留下他們資料,或盡快報警尋求協助。


    3. 這些如果你調得到,當然可以去調出來保存,或直接提供給承辦的檢察官知道。


    4. 這也不可一概而論,每個法官的心證和角度不同,原則上現在就是盡量把能提供的資料給檢警單位即可。


    5. 這個要看案件進行狀況和之後呈現出的證據資料而定,依妳目前狀況應該還在檢察官偵查階段,談這些都有點言之過早,等有收到傳票通知,開過一次庭看檢方掌握的證據及他問案的態度再作定奪,否則一開始就認罪爭取緩刑,就沒有爭取無罪的空間了。但如果真的證據對妳不利,確實就要趕快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緩刑。


    6. 如果你沒有前科,即便有罪,爭取到緩刑或易科罰金的機會很高,應該不至於被關,但可能要罰金,如果能夠至少爭取到緩刑,緩刑期間無故意犯罪,就不會留下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