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小姐
- 發問時間:2024-04-19 15: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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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任之前住在我家 有把一台腳踏車送給我弟弟騎
後來分手了,我有問他腳踏車要不要帶走,他口頭上說不要
已放置在家中一年多了
近期要搬家很多東西我都丟掉 腳踏車賣掉
他現在突然說要 要回,也不承認自己說過不要
說要告我侵佔 請問我該怎麼做
- 黃國政
- 回覆時間:2024-04-19 15:50:28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