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璋
- 發問時間:2021-05-14 18:39:03
-
病人因大腸癌手術.引發術後腸阻塞.低血糖等症狀.經過治療出院不到2日又嘔吐.腹痛送急診.治療不到2日就不知道是低血糖昏迷導致嘔吐時病人無法自救引發吸入性肺炎最終敗血症死亡
有爭議的是只有急診時有測血糖 後來的處置都沒有 送醫療鑑定居然說沒糖尿病就不用監控血糖 這跟我們查到的資料有出入
還有鼻胃管的放置也一樣.一下說病人正在嘔吐所以移除.一下又說病人住院時沒嘔吐不用放目前不起訴被駁回這樣的情況我們家屬還可以做啥處置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找律師
搜尋結果:共 1 頁,7 篇問答
- 啊鴻
- 發問時間:2018-07-17 21:47:11
-
A. B. C方筆誓者。我是C方 ,A方 突然轉換道急煞,讓B方也急煞。就讓我撞上A. B方這兩台車。但是這是10個月前的事 當時A方沒起訴 而是b方無理的要求我賠償。但法官那方教我不用管他們因為他們要求的理賠金太離譜 。 只是突然在前幾天接到一個消息要我在後天去開庭 說A方現在要起訴我 那我該怎麼處理怎麼到法院講在。
- Schick
- 發問時間:2015-12-26 01:10:57
-
律師 您好~
我是的有竊盜前科的公務員。
之前我曾經處理民眾的一台筆電,但我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而轉由第一單位處理,因我並不想跟該筆電有任何牽連,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並簽名、也拿到第一張收據。
因為當天主管在場,所以隔天詢問我該筆電處理情形?我告知轉交由其他單位處理,主管疑惑怎麼沒自己處理並要求看收據,我才驚覺事態嚴重!因為第一張收據人別完全不是我。我返回第一受理單位告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要求收據更正為我本人,該第一受理單位表示已經建檔無法更改﹝但就我自己經驗雖然建檔仍可更改﹞;為了交差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並回覆主管,但沒幾分鐘後我就向主管坦承胡扯虛構人物的事情,也因為這樣而移送偽造文書及竊盜。
近期內就要去偵查庭了,請問律師,在偵查庭我還能怎麼讓檢察官採信我的說法呢?我能主張我是自首嗎?因為我有前科的關係所以警方不採信我的說法!
刑法第214條「明知」是指直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我只是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想說交由其他單位處理完就沒事了,怎知主管會追問處理情形,我並沒有想那麼多而有意使其發生;我能主張我是間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嗎?甚至我連間接故意也不構成吧,因為我不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也違背其本意,甚至我還努力跟第一受理單位爭取更正。
再者,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拾獲的民眾也表示不願意跟物品有牽連,所以推定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而我之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也是不想跟該物品有牽連,也是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第一受理單公告後,失主有領回則權利未受影響;公告期滿無人領回物品歸回公有則也沒有影響權利。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不是特別審查構成要件嗎?如果只需危害之虞不用實質審查,那這段文字出現在法條中就沒意義了﹝整個偽造文書罪章法條都有這一句話﹞。
其次是竊盜。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因為我在前單位有一段時間了,也發現這台筆電並曾經使用過,發現筆電內完全沒有任何同事們的相關資料,且內部資料存在久遠﹝早在我還未任職之前﹞因此無法斷定是屬於誰所有,而且我使用完有再放回原位,偶爾再使用時發現完全沒人動它,所以更沒有辦法判斷是誰的。因為調單位所以我也一併帶走,也因這次的事件才讓該台筆電曝光,想不到還真的有人領回了﹝不是同事領回的﹞。
我若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我大可把筆電資料刪除或設密碼,讓人無法發還但我都沒有。我真的無法得知該筆電為何會出現在那櫃子中…
- 無雙
- 發問時間:2013-07-26 23:14:38
- 您好,同一塊土地共有人共有八位,目前家中占了一半比例,就我詢問結果並沒有分管契約,只是土地騰本內有建地及農地,如果我們要申請分割要如何去訴請?另外,其中對方在建地上有地上物,且其建物應有三十年之久,要如何處理這一類,我們有辦法申請拆屋還地嗎?目前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其他人沒有意願處理,我們有那些自救方式可以去申請呢?麻煩您了,謝謝!
- jennifer
- 發問時間:2013-03-28 10:30:24
- 請教李律師:我小弟於2個月前往生,申報遺產稅, 有配偶,2個小孩位成年,有父母親,繼承順位秩序
- 小裕
- 發問時間:2012-12-30 00:08:16
- 您好,想請教一下,本人於100年8月及12月曾至某醫美診所進行溶脂豐胸手術,但於101年4月發現產生硬塊,並告知醫生,期間曾回診所引流一次,後經診所轉介至北醫抽兩次並引流一次,(現在兩邊大小不一,有一邊幾乎平了)現在診所拿了一張和解書要我填寫,說他會再為我免費做豐胸,只是不得要求退款或其他條件,並放棄所有民刑事請求權等等,我是否應該填寫,或是我可以怎麼做?
- 雯
- 發問時間:2012-03-22 14:07:36
- 律師你好.想請問妳一些訴訟問題.我本身在訴訟2個訴訟.一個是離婚後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一件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是我前夫把我們婚姻中購買ㄉ土地在我們訴訟剩餘財產分配中已假買賣移轉到現任老婆名下.這件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確定我勝訴ㄌ.昨天我已經ㄑ地政辦理回復我前夫ㄉ名下.現在還有分配剩餘財產訴訟.我怕我前夫又把土地與財產移轉.我要辦理假扣押.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寫書狀.還有另一方面.在我們婚姻中還有購買一間房子.可是我前夫知道我要辦理跟他離婚.所以他在我們還沒離婚就偷偷先把房子賣掉ㄌ.我並不知情.在離婚後我才知道他在婚姻當中就賣掉ㄌ.那這樣房子我能追加求償分配嗎.因為我急著要辦理假扣押.現在是不是要等這幾天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到我前夫名下我才能ㄑ法院申請假扣押.那我困惑ㄉ是.假扣押事由跟求償金額不知道要如何計算如何寫.因為房子是在婚姻當中被他偷偷賣掉.那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判他是惡意處份掉.所以想請教律師.那我還在訴訟剩餘財產分配.我急著辦理假扣押.那像我這種情形我該如何寫假扣押ㄉ事由跟求償金額.請律師幫忙指點這樣該如何寫假扣押~若有辦理假扣押是不是在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若我贏ㄌ.我有辦法真的拿到請求金額嗎?謝謝.對ㄌ.我?訴訟求償金額2邊加減下來.我可以跟前夫求償差不多150萬.若加他惡意處份ㄉ房子追加進來差不多224萬.可請教律師像我這樣ㄉ訴訟情形該怎樣寫假扣押事由~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7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