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
- 發問時間:2024-04-24 16:32:39
- 您好,小弟我晚間10.多在超商領錢時,地板撿到有人遺失的1000元,當時超商人員很忙再加上有急事要處理,所以當下沒有立即處理,等凌晨3.4.時返回超商並繳交給店員請他幫我留意有無客人來詢問,事後警察通知我被告侵佔,也做了筆錄,現在收到地方檢察署傳票,請問這樣後續處理該怎麼做?案件成立機率高嗎?
- 胡世光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4 16:32:39
你好,本人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就您所述,應有機會朝無罪方向答辯,建議您委任專業律師協助處理,以下為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胡世光律師 曾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共13年,經驗豐富,深切瞭解一般人面臨訴訟的無助、擔憂,專業、專心、盡全力、親自為當事人處理案件,不假手其他律師,更不會收取委任費後即聯繫不上,且收費合理之律師,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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