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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宸浩 律師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0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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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宸浩律師(10年律師經歷,法學碩士,所有案件仍親辦,上網google就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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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34號11樓(近捷運台北車站)

一、刑事案件:妨害性自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犯罪、兩性糾紛、毒品案件、妨害名譽、車禍
二、民事案件:債權糾紛、屋頂違建拆除、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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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3 頁,23 篇問答
  • 小穎
  • 發問時間:2020-04-17 03:41:39
  • 由於老舊公寓一樓告二樓漏水,經法院鑑定後,鑑定報告是二樓專有部份沒漏水,公共排水管漏水,但不排除為樓上三樓或四樓但樓上不在鑑定範圍內
    請問處理公共管線漏水需要經過一樓同意才可以增加其他住戶嗎?或是只要我向法官申請同意就可以增加其他住戶?如果一樓與法官不同意,我二樓如何可以提出要求增加其他住戶一起處理公共管線嗎?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20-04-17 03:41:39
  • 漏水案件處理重點:


    1.蒐集證據,找專業抓漏來評估,以初步釐清漏水責任,如果是樓上水管的原因,多半是樓上需要負責。


    2.如果屢勸不修,建議提出民事訴訟。


    3.民事訴訟中會需要鑑定以及現場勘驗。


    4. 詳細可參考我的文章:我的文章: 公寓的天花板漏水該怎麼辦? https://www.howiechang.tw/article/194


    如果有任何案件問題,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以熱誠、專業為您解決問題。 張宸浩律師(11年律師經歷,法學碩士,所有案件仍親自辦理寫狀開庭,上網google就可以查到) 預約電話0955512092 ;


    line:@ncd2993y (點我立即諮詢) 歡迎追蹤 張宸浩律師 LINE@公眾號,你可以打開你的手機LINE軟體,按加入好友→搜尋→ID 並輸入@ncd2993y,就可以追蹤我的LINE@。 我不會常發訊息,如果發訊息通常是跟你說我在哪邊有公益免費法律服務你可以來諮詢。


    法律專業服務網 https://www.howiechang.tw/


    http://張宸浩.tw


    臉書粉絲專頁:張宸浩律師


    Email:uchidaelton@hotmail.com


    詳談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34號11樓(近捷運台北車站),旁邊懷寧街有機械停車場 來所前請務必先預約喔

  • 熊先生
  • 發問時間:2020-04-17 03:39:45

  • 您好,我的情況是這個樣子。我的房子在桃園,跟建商買的新成屋,2019年10月簽約,12月交屋,昨天找工班過來打墻,工班師傅沒有關閉消防水管的開關,結果打墻的時候把消防水管打斷並且觸發灑水頭噴水,整個房間漫水,幾個小時就滲到樓下的天花板。
    然後建商的合約書里關於防水的條款是防水保固?年,而且打的廣告也有說防水保固?年。我想問的是,這種情況下,因為工班師傅的操作錯誤,導致樓下滲水,樓下的賠償是不是應該追責工班+建商?感謝!!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20-04-17 03:39:45
  • 漏水案件處理重點:


    1.蒐集證據,找專業抓漏來評估,以初步釐清漏水責任,如果是樓上水管的原因,多半是樓上需要負責。


    2.如果屢勸不修,建議提出民事訴訟。


    3.民事訴訟中會需要鑑定以及現場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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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ke
  • 發問時間:2020-04-17 03:37:39
  • 請問律師們:
    我是40年舊公寓剛重新裝潢完畢,入住第一天時樓上三樓浴室漏水漏到我家二樓浴室天花板和牆壁都滲水出來,破壞我的剛裝潢好的天花板和地板,在漏的時候,第一次有找抓漏進去我家和他家看,抓漏表示他的防水層已經沒有了,才會漏下來,建議三樓浴室地板打掉修繕防水層,但三樓住戶拒絕,並找他認識的水電來看後,堅持是水管問題要把暗管換成明管,剛修繕完後還是有在漏水,只是變比較小了
    但我擔心修完還有可能再漏,便找另一間抓漏帶儀器想要進去他家再重測一次,但他這次拒測,並把我趕出來,說已經修好如果再漏水不關他的事
    請問這樣暫時沒漏水是否有辦法直接不調解提告請法院找鑑定協會強制入屋鑑定是否會再漏水,並要求他賠償我之前因漏水損毀的裝潢呢,請教法律專業人士幫幫我此案該如何繼續下去,謝謝
    要不然目前那間房間也不太敢入住,怕睡到一半繼續漏水....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20-04-17 03:37:39
  • 漏水案件處理重點:


    1.蒐集證據,找專業抓漏來評估,以初步釐清漏水責任,如果是樓上水管的原因,多半是樓上需要負責。


    2.如果屢勸不修,建議提出民事訴訟。


    3.民事訴訟中會需要鑑定以及現場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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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ileen
  • 發問時間:2020-04-17 03:36:01
  • 您好,
    請問家中牆面與地板的漏水問題, 因管委會的不積極處理, 任憑我們怎麼口頭表示請管委會協助處理, 雖有在臨時會議中提到, 但都不了了之. 這中間管委會拖了6-7年, 直到去年才解決. 已造成我們家牆面整個璧癌跟木質地板損?, 現經查察後, 是因公共管道的有堵塞, 才造成我們家每幾個月就不定時的大量漏水, 現在雖然已解決漏水問題, 但家中牆面跟木質地板的損?. 若是我先行整修後, 可以向管委會申請這部份的損壞賠償嗎?我們都有紀錄漏水的處理狀況及保留當時的照片.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20-04-17 03:36:02
  • 漏水案件處理重點:


    1.蒐集證據,找專業抓漏來評估,以初步釐清漏水責任,如果是樓上水管的原因,多半是樓上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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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穎
  • 發問時間:2020-04-17 03:34:19
  • 請問公寓一樓告二樓漏水,經法院鑑定後為公共排水管漏水,但因樓上三樓與四樓不在鑑定範圍內
    請問要什麼條件可以將其他住戶告進來一起討論?
    1.是否一定要一樓同意才可以?
    2.還是一定要提出給法官同意即可?
    3.二樓可以直將將其他住戶加進來討論公共管線嗎?
    謝謝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20-04-17 03:34:19
  • 漏水案件處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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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ico
  • 發問時間:2020-04-17 03:32:17
  • 大家好
    因為社區管道間水管破裂漏水,導致水從我家裡2F牆壁滲出,這3~4個月期間,我們家人多次向管委會詢問處理進度,但管委會沒有很積極處理,後來8F住戶有同意維修,但卻在動工前一天,社區主任卻告訴我媽媽,8F住戶反悔不願讓管委會進入維修,後續我和家人一直向管委會詢問後續處理事宜,管委會說已經向8F寄出存證信函,將會請工務局開罰。
    今天,爸爸遇到8F屋主,詢問是否知道住戶要配合管委會維修管道間水管相關事宜,8F屋主卻回覆社區主任只找過他們一次,而且它們也沒拒絕不給維修,
    雖然,我不知道誰在說謊,但我們是受災戶,這3~4個月期間,爸媽幾乎每天早上要拖地和倒廢水,睡覺也無法安心,我很擔心兩位老人家因為漏水導致不小心摔倒,想請問大家,針對這樣的情況,我們受災戶可以討個公道並求償嗎?
     
    謝謝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20-04-17 03: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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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和
  • 發問時間:2020-04-17 03:30:40
  • 詳述:
    我在屏東的套房,目前由親人所居住,但前兩個月天花板漏水,三不五時漏了點點滴滴,後來我們去找上層住戶告知,但對方不僅不處理也不要讓我們找抓漏人員來勘驗並說要告就來,我們尋找大樓管委會,管委會也沒實質作為,僅叫我們去告他,於是我們去申請了調解委員會,對方兩次都未到,調解委員會的人開了單,讓我們去法院提告,也已經進入法院等待階段了,今日漏水更多了並造成警報響,大樓管委會的人,強制去看了該住戶並發現人沒在家也沒有用水跡象,這讓我心裡很沒底。
    我想請問律師們
    一、我們並不確定3F哪戶造成我們天花板漏水,而去提告時,法院人員說有可能會請專業人士勘驗並費用先由我們原告支出並價格不斐,我想問這一條費用如並非我們提告之人,該如何???如果是別戶???
    二、賠償部分是指天花板為共有,一人一半,還是他們如有水管使用埋在我們天花板上造成我們漏水,他們就要全賠嗎?
    三、大樓管委會重頭到尾都沒有再處理,是否可以連他們提告???
     
    希望有律師能解決我疑問 再次感謝 萬分感謝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20-04-17 0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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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elly
  • 發問時間:2020-04-17 03:28:02
  • 律師您好
    我們公寓是在4樓,我們4樓天花板嚴重漏水+壁癌,經管理室找抓漏師傅判斷為5樓管路漏水,5樓房東有找人來維修,但是一直無改善漏水問題,約維修了2個月,現在5樓房東表明已有處理,處理不好她也沒辦法而不繼續處理,再而因2個月期間5樓房客無法入住導致她無租金收入,請問我能行使什麼權利強迫5樓房東解決問題嗎?謝謝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20-04-17 03:28:02
  • 漏水案件處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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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宸浩律師,97年律師高等及格,11年律師經歷,開庭次數上千次,法學碩士,所有案件仍親自辦理寫狀開庭、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候補理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 其他資料上網google就可以查到,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以熱誠、專業和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 預約電話0955512092 ;line:@ncd2993y (點我立即諮詢) 事務所位於台北車站附近館前路34號11樓,交通方便,懷寧街有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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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毛
  • 發問時間:2020-04-17 03:19:09
  • 我是被告

    案子目前還未送檢,我也還沒被通知傳喚

    事情經過是女方及友人半夜喝醉,女方友人打了4通電話給我,說女方吵著要來我家,協助女方送到我家後,把她安置在床上,過約一小時後女方主動抱上我,然後就脫衣服互摸,但並無性交,事後隔天我們還一起吃早餐並送她回家。

    過兩個禮拜女方報案,聲稱自己完全無意識,醒來就沒穿衣服的躺在我懷裡,因此告我性交猥褻罪,並附上對話紀錄證明我有摸她之實。

    因為是非告訴乃論,事後雙方達成協議想要和解,請問該如何寫和解書的內容,才能讓我送檢實不起訴呢?

    經雙方協商討論,雙方已達成共識,甲方不對乙方提出告訴,且甲方認定乙方對甲方無造成任何侵害、強迫及猥褻等違法行為,固雙方同意和解並撤銷告訴

    這是我們目前的撤告原因草稿,不曉得可不可以做使用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20-04-17 03:19:09
  • 強制猥褻罪是非告訴乃論罪,性騷擾才是告訴乃論,要先搞清楚案件事實是哪一種。


    另外女方是否已經提告,以及證據的蒐集都十分重要。


    和解書的撰擬也建議找專業人士處理。


    關於強制猥褻的文章請參考: 淺談性騷擾與強制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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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ancy
  • 發問時間:2019-10-24 20:37:10
  • 你好 我上網私訊賣家買賣問題
    已讀後10分鐘內未回覆對方即口出髒字三字經
    有留存他的名字和電話
    想請問有什麼相關法律可以提告嗎?
  • 張宸浩
  • 回覆時間:2019-10-24 20:37:11
  • 私訊的話不是公開的,不會構成妨害名譽


    但是如果有威脅的字語,就可能成立恐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