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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承璋 律師
律師證號:98台檢證字第80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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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刑事訴訟、不動產買賣糾紛、車禍糾紛、債務糾紛、遺產糾紛、消費者權益保障、保險訴訟、土地糾紛、國家賠償、醫療訴訟、勞資糾紛、訴願、行政訴訟,各類法律文件撰寫。
搜尋結果:共 4 頁,39 篇問答
  • 菲菲
  • 發問時間:2016-10-05 16:30:09
  • 我想詢問的問題就是說我有一條案子是詐欺案,今年9月判決下來判了2年6個月,我自己已經有先上訴了,只是說我想詢問我二審上訴需要請律師陪同嗎?費用大約多少左右?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10-05 16:30:09
  • 我一位當事人上訴二審為了省錢只找律師撰狀,開庭時他照狀子唸竟被當成狡辯,他百思不解,


    何故?


    因為律師是辯護人,不是當事人,專業及立場都不同,


    一樣的話,律師說出口,這是依法辯護,與當事人的陳述,性質大大不同,


    二審判下來更重,他親口跟我說他很後悔,願意花錢找我上訴三審,我跟他明說已經來不及了!

  • James
  • 發問時間:2016-08-19 15:22:08
  • 昨天收到警察局的詐欺案通知書, 要求於8/22到警察局做說明, 後來打電話詢問, 警察提到因為網路平台購物糾紛, 然後查到當初申請帳號查詢之後, 發現是我的手機電話, 因此希望我能夠去說明
    事後回想, 當初在 4 月份時, 手機有收到該網路購物平台簡訊密碼驗證簡訊, 覺得很奇怪, 因為我沒有申請過該網路購物平台帳號, 所以後來就 download APP, 然後登入才發現, 有人使用我的電話申請帳號, 後續我有通知該購物平台(by e-mail), 此手機申請之帳號為盜用, 請馬上停止該使用權, 避免有人受害, 後來該購物平台也有人打電話跟我再次確認後表示會取消改帳號, 不過我當初並沒有去警察局做備案的動作, 也沒有再次做確認
    現在收到通知書了, 請問我應該如何做, 後續會被列為被告嗎, 如果被列為被告, 我應該如何處理
    麻煩請各位律師同仁協助, thanks.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08-19 15:22:08
  • 從程序的角度來看


    被列為被告才好


    被告才可以請律師作辯護人


    從警訊、偵詢,到審理,都可以始終、完整為被告辯護,並有權保持緘默


    最可怕是列為證人、關係人


    又不能不去應訊,講過的話什麼時候被突襲拿來作為不利事證轉為被告都不知道


    想保護自己的話,找律師吧!

  • 低調
  • 發問時間:2016-07-14 09:47:21
  • 因為最近被告詐欺
    1.因為我經營網路公司
    因為當初跟他介紹公司是合法的
    但後來公司內部前領導掏空公司
    目前總公司把短少的錢轉入台灣
    並與前領導人做切割並成立新公司
    ((因為公司與產品都登記原領導名下
    我們無法使用
    他覺得我當初跟他說為合法,但現在又是登記中
    2.我當初是以公司檢驗證明做銷售
    他覺得品質不如我跟他介紹那樣((保健品
    萬一如果公司給我的檢驗證明如果造假
    是不是可以告公司,背信呢!?
    ((目前是自行送檢中
    #其實只是對方沒賺到錢腦羞
    3.他說他沒賺錢,可以退回產品
    因為他都超過一個月了((記得消保法最多是7天而已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07-14 09:47:21
  • 您好:


    您的案情恐不單純,誠摯建議您帶齊資料親赴律師事務所負費向律師諮詢,一來必須詳細了解研究案情,再來應該心平氣和冷靜思考後續處理步驟。法律諮詢是一個很重要的步驟,律師要充分跟您發問才能了解案情並對症下藥,而非當事人在網路上post一個問題一群律師來解答匯整起來就是答案了!何況事涉保密問題,我們無法向您請教太多案情細節,我們在這個平台很難給您什麼充份的建議,您在這裡恐怕很難獲得完整的法律意見。


     


    謝謝!

  • LU
  • 發問時間:2016-07-13 12:28:09
  • 請問法院通知調解,要我寫份答辯狀,網路上的那種格式可以使用嗎還是一定要到法院拿,有人說越早送去法院 法官比較會看是真的嗎?我答辯狀上寫事實和證據證人就好了嗎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07-13 12:28:09
  • 您好:


    依您所述,程序上應該是法院先行安排調解,且由調解委員處理,法官不會出來,這是調解,與法官開庭進行訴訟時,雙方攻防必須提出法律上主張並具狀(如您這方的答辯狀)提供法官判斷,講白話點,這兩件事不太一樣。
    調解如果成立,答辯狀就用不著囉。要寫,建議付費委請律師撰寫,專業的東西看起來就是不一樣。


     


    謝謝!

  • ALEX
  • 發問時間:2016-07-13 10:54:39
  • 我是貿易進口商.客戶指下單然後生產進口. 請問 7-11超商有一批貨 明定7/16入倉.所以 我於6/30大陸汕頭裝櫃 原訂走7/7到基隆港的 船班ZNONG TAI8V-1626E 但是因為 颱風所以在汕頭到基隆航程中船舶到汕尾外海避風.船舶機具不慎遭海中漂流物破壞導致船舶失去航行動力,因此 船舶卡在外海需要拖船拖回原港口 再行換船,這樣一來 完全來不及超商開檔的活動時間,我公司跟船公司都有出示船舶公告 因為天災颱風,但是超商完全不能接受並且認定不是天災要跟我索賠一天新台幣150萬元的新品欠品費用已天計算 ,請問我與買方的 採購合約裡面有一條規範如下:
    本商品如未如期交貨,將以一天150萬計價,若因延遲交貨的通路罰款,則由 我司全部吸收,但非人力所抗拒之天災人禍而延遲原議定交貨時間不在規範內。
    現在我只能於7/22交貨給超商,按天計算 買方要跟我 索賠欠品的 罰款 ,請問這是合理的 嗎? 船公司認定是天災,買賣合約也有天災除外的 規範 , 這個 索賠是合法的 嗎?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07-13 10:54:39
  • 您好:


    關於契約問題,現階段雙方認知落差太大,產生契約上糾紛,處理的方式,除以信函向對方解釋外,在此誠摯建議   貴公司尋找能溝通能配合的律師,帶齊完整資料向律師諮詢研議後續處理方向,並建議   貴公司律師之後仍要共同配合(意即找位律師,讓該律師成為  貴公司的體制外幕僚),以非常細膩的步調把事情處理好,以完整維護權益。


     


    謝謝!

  • Lovesongbaby
  • 發問時間:2016-07-13 10:43:27
  • 你好各位律師,請幫幫小妹

    我是外國人,我不是住在台灣,然後我跟a是朋友關係,由15年9月斷斷續續借錢到現在,到了15年12月借下比較多的所以簽下了借據15萬「當時的總共」,還有身分證副本給我的,其後也分開2次再借4萬,但是沒有再有簽下借據,但有其後的聊天紀錄跟匯款紀錄「全部」而作證明,他用不同的理由而推塘還錢,而我五月過去,他就只還一千而已,這兩個月已經問了他而不還,所有證據也是都很充足

    借據如下:
    借 據

    a 今因 個人償還債務 等事由,故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14日,向 b「我」 借貸金錢,雙方議定借貸款條如下:

    一、 貸與人 b (以下簡稱甲方),借用人 a (以下簡稱乙方)。

    二、 甲方願將金錢新台幣 十五萬 元貸與乙方;乙方願供擔保,簽發本票一紙。

    三、 甲方於本契約成立同時,將前條金錢如數交付乙方親收點訖。

    四、 本借貸金錢期間自民國 105年 3月 1日起至民國 106年3 月1 日止。

    五、 乙方於借貸期間屆滿時,應將借用金錢向甲方全部清償,不得為部份清償或怠於履行。

    六、 約定利息:

    (1)本借貸金錢約定利息,依法定利率5%計算。

    (2)前條約定利息之支付期為每月 1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3)乙方如有怠於支付利息貳次以上時,雖在借貸期間存續中,甲方得隨時終止本借貸契約,乙方不得有異議。

    (4)本借貸契約依前條為終止時,乙方應即借用金錢全部及積欠利息一併償還甲方,不得拖延短欠。

    七、 雙方約定嗣後如有訟爭,則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貸與人(即甲方):b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借用人(即乙方):a             身份證字號:

    住址:桃園


    1.我是需要請律師協助嗎?
    2.我告他詐欺罪可行嗎?還有可以利用附帶向他索償還錢跟精神賠償嗎?
    3.他的?藉在金門,現在住的地方在桃園,借據寫在台北法院,那我要去哪裡報案啊?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07-13 10:43:27
  • 您好:


    我相信案情沒有那麼簡單,您想對朋友提告也一定有您的動機想法,誠摯建議您回台時撥冗親赴律師事務所與律師諮詢,完整了解您的案情與您的期望,可以保密,更能完整維護您的權益。


     


    謝謝!

  • 發問時間:2016-07-07 16:24:12

  • 我方是騎乘大型重型機車 
    對方是騎乘普通重型機車
    我方是直行車,對方是在快車道未打方向燈欲橫越雙黃線至對面,然後雙方發生擦撞
    警方雙步判定是對方全責,我方無肇事責任
    調解第一次,對方提出車禍肇事鑑定及過失傷害告訴,並且請求精神賠償(未有明確金額)
    我方提出車子維修10萬元
    車禍肇事鑑定的調解結果是對方為肇事主因違規左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肇事次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需負7成責任,我方3成
    進行第二次調解,調解名稱是過失傷害調解,所以調解委員針對過失傷害的部分,問對方要我方賠償多少,對方提出30萬的金額,但沒有任何明細,
    調解委員說:如果不和解,之後走上法院,會有案底並需要賠償,這樣得不償失,所以希望我們雙方能夠和解,
    和解方式是依照對方所提出賠償金額的3成,對方賠償我方提出的金額7成,所以我方必須再支付一筆賠償費用
    很沒有辦法接受,因為賠償金額不知道是怎麼算的,而且明明是對方違規,我方是對的,怎麼在法律上我們卻是吃虧的
    對方一直覺得我方車速過快,導致他受傷,完全不覺得自己違規有錯,所以雙方在認知上一直無法有共識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07-07 16:24:12
  • 您好:


    我不知道這7/3比例是怎麼來的,有法律文件來背書這責任比例嗎?我想應該沒有!


    依您所述,您有肇事原因(次因),並導致對方受傷,對方的傷若與您這肇事具備因果關係,依法您必須負責,在刑法層次,這是「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雙方達成和解就可以刑、民一次解決。


     


    謝謝!

  • 小布
  • 發問時間:2016-07-07 15:30:14
  • 請問一下
    若用BT下載一部電影,被電影代理商告
    若要和解,和解金會落在哪個範圍?
    謝謝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07-07 15:30:14
  • 您好:


    和解金額沒有一定標準,至少先看對方開出價碼,再行研議是否接受,建議您委請律師處理,方能完整保障您的權益。


     


    謝謝!

  • 發問時間:2016-07-07 15:28:41
  • 想請問您一些事我該如何應變!
    6/28日晚上我在聊天室中跟一名男生聊天!
    互相介紹身材年紀後就相約在公廁中幫我口交!
    完全是兩情相願的!
    但他7/4號像警方報案!
    我已強迫威脅的方式要他幫我!在聊天室中他說他18
    歲了!但事後才發現他沒有滿18!
    那我是否能告他蓄意隱瞞!
    想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我才剛大學畢業!不想留案底
    麻煩您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07-07 15:28:41
  • 您好:


    依您所述,依我經驗,建議您委請律師完整保障權益,任何細節都輕忽不得。


     


    謝謝!

  • aisha
  • 發問時間:2016-07-07 12:58:05
  • 之前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經報案及偵查隊的調查後,今受到地檢署的傳票,想請問像這樣公訴案件若對方不承認,我還需提出證明佐證嗎?或是會由相關單位調查?
    另外若此公訴案件成立,希望對方能理賠車子的損害維修費用可以私下到調解委員會處理嗎?
    謝謝回覆
  • 呂承璋
  • 回覆時間:2016-07-07 12:58:06
  •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肇事逃逸是公訴罪,與您的車輛遭毀損無關,毀損的損害賠償依民事途徑處理。建議您備齊資料親赴律師事務所與律師作專業諮詢,作好後續處理方向規劃,俾能完整維護您的權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