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大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7-12 | 最近登入:101-07-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想請問一下 我99年犯過商標法初犯 開庭當下環起訴一年 一年當中我也都沒犯過了 但今年又不小心刊登到假商品 被買家拿去警察局 當下我也有立即跟買家做聯絡要幫她做退款的動作 但對方 說會再跟我聯絡 也沒有收到他的通知 只到前天才收到 做筆綠的通知書 標題打 商品法 詐欺罪 重點我沒有騙他錢 我也當下有跟他聯絡 怎麼可以告我詐欺 我現在想知道 我前案環起訴都過了 現在又再犯這樣算是累犯嗎 第二次會加重嗎? 詐欺我這樣算有構成嗎? 請大大解答
瀏覽:1613
日期:10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