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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ㄚ呆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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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告對方侵占罪及恐嚇罪,若是對方偷偷錄影,還可以告對方妨害秘密罪。 那麼...只有簡訊做為証據,可以嗎? 罪名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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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13
分手後,要求男友歸還我家鑰匙.... 但男友不願接聽電話,只用簡訊 他告訴我~我家鑰匙他給了另一個男生 目前我已請鎖匠換掉鐵門鎖 但他還是有我機車鑰匙與地下室遙控器、和電梯密碼 最後~他傳了一通簡訊 說他還有一份大禮,那晚泡湯實錄,早晚會送給我 我想請問~我能用法律保護我自己嗎?
瀏覽:1920
日期:10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