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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彭彭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01 | 最近登入:102-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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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關於車禍的處理步驟,拜託幫幫忙了在2012/12/31我騎機車在免待轉路口的內側車道要左轉30公尺前已開始打方向燈,有注意後照鏡左轉過程中遭後方機車撞擊(對方前輪撞到我引擎左側)對方人車無傷,我方左手肘脫臼及骨折,車子多處損壞目前車行正在觀察受損情況開估價單事故發生當下有報警,我則被救護車送往醫院目前只先跟承辦員警拿了現場圖跟照片初步研判表要月底才可以申請對方來電說可以先出來談賠償私下和解我跟對方說我傷勢還不確定,所以想等初步研判表出來再談私下和解不成就上調解委員會,再不行就提出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附帶侵權毀損的民事告訴我的醫療費跟往返醫院的計程車費是對方的強制險會負責?我想跟對方要求1.修車費2.薪資損失3.精神賠償修車費跟薪資損失都有憑有據但精神賠償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要求金額醫生說至少三個月才能初步復原(骨頭碎片長回加復健),而且肘關節會永久創傷若開出如上之診斷證明,精神賠償該如何開呢?若之後要提告,我只要透過承辦員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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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