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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bea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4-01 | 最近登入:110-18-06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我是房東,房客未經告知,直接換了新的熱水器,事後要付錢才說壞了,所以新的費用我要付,我無法去確定是否是如他所說真的壞了,也無法決定我想裝的熱水器,我有必要付這個費用嗎?相對的有什麼法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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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06-18
想確認蓋手印這件事在法律行為上之效力。   在收據上蓋一個方章(如下圖)   假如是退帳差之收據,因為退費金額寫錯了, 藍筆塗改重寫, 請收款人在手寫更改金額上蓋章, 而原本簽名處收款人原已簽名     ----------------- | 現金$處如有塗改請收款人蓋手印     | I----------------I | 原收費用     |                 | 收款人簽名 | |----------------| | 修改費用     |                   |                   | |-----------|                  | | 補退$現金   |                   |                   | |----------------| | 退費原因:                                         | I----------------I     我是客人,我只在方塊內簽名,並不是在修改處簽名,只做修改處蓋手印,這樣的嗣後不承認或反悔,只會製造紛爭,並非違法行為吧,有觸法之疑慮嗎?那反之,我是商家,我請客人只在修改處蓋手印,之後若有對方不承認此修改,對於我是商家來說,蓋手印對我有保障嗎? 這樣單單只在金額修改處蓋手印,會保障商家嗎?     事由: 我是客人 商家金額寫錯,然後自行修改金額後, 要我在上面蓋手印做「你知情這個修改」的保證, 但是我認為,究責並非我,我為何要蓋手印? 原本就是你寫錯,又不是過錯於我, 我要把手用髒,還會留下指紋,這樣不合理吧?   因為現實上面, 我是商家 我的過失寫錯金額, 我認為這本是我自己的疏失,不該對方承擔, 但主管說,我必需要請對方蓋手印, 不然對方事後不認帳,蓋手印對商家有保障。 但我站在對方角度來看,認為不合理, 所以跟主管說明「究責於我非對方」, 但主管仍然要我請對方蓋手印。 而我本身是認知: 只單蓋手印是無效力的, 最有效是簽名。   所以才想知道,對方蓋手印真的能保障商家嗎? 或是能保障對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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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05-27
本月十三日我母親無照騎乘機車載我回家路上,遇到事故,主要幹道堵車,路可四方街無交通號誌,我方於慢車道等待車流通過,從主要幹道要向我方停止等待機車方向轉彎之肇事汽車因與我方對向直行車搶道,故撞上我母親以及我本人,造成機車前方車體全毀,我母親因停車等待左腳背在地被肇事汽車之左前輪輾過,幸好無造成粉碎性骨折,只是壓傷,但母親原本就因身體腰椎及左腳不好已在家休養將近一年半,對他本身來說是二度傷害,以及左右下肢多處瘀青,我傷勢就輕微,主是左膝蓋及大腿多處瘀青,肇事後我方立即報案並要求肇事者拿下三角架放在車之後方等待警察到來,但肇事方卻說他車上沒有,且等待中打電話說:我又撞到車了,讓我方聽在耳裡很不愉快,以致警察具備案作成三聯單,後來一切賠償處理肇事方全交給保險公司,且保險公司也很消極,我有心想說就私下和解,肇事方完全沒誠意,而且總是我方聯絡肇事方,肇事方都無主動聯絡,亦無關心我母親之傷勢,我方告知對方將一切按造法律程序走,肇事方卻說:你們無照,我上法院不會輸!但現在我方也不知該如何提告,家中只有已畢業非學生的我與大四生妹妹半工半讀工作,扶養我母親,一個月約不到四萬元收入,學費、家用開銷、保險費、房租、水電瓦斯等費用,以及保險借貸利息,根本幾乎不夠生活了,還多了此筆開銷,車損10180元,看醫生費用,機車為我之上班交通工具,益增加交通費用,也要請假帶母親去看醫生,且每天熱敷四次每次15分鐘及每日上藥三次,每次待藥乾後重覆塗抹三層,對於腰椎受傷無法彎腰的我母親,平時襪子都要家人幫忙穿上,怎麼有辦法自行做這些照護動作,不時也要照顧及工作兩頭燒,我真的不知開如何解決此問題?因為無照本是交通處罰條例之行政罰,與肇事方刑事之過失傷害及民事損害賠償就不能混為一談,但對方卻說要告就告,我方無照會輸,想盡快解決此事,讓生活回歸正常,生活已經困苦,車子還被押在車行沒錢付,更沒錢請律師,真的別無他法,想請求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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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2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只能請求修車費跟精神慰撫金及生活上增加的費用, 另外生活上增加的費用只能算你 ... (恕刪)   生活上增加費用我只想請下列三點: 如果我1/12&1/13就打算去坐火車,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7我也本來就是要出現在媽媽的回診醫院(醫生說需要家屬陪同),那計程車費可以算我的吧! 1/19也是我本人要去考初等,那計程車費更應該算我的吧! 其他妹妹上課車費和其他費用,我知道應該是不在範圍內,我只想依上面三項車資索賠。 修車費事一定要給的(對方都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要車子修好後,要我簽和解書,不然不交車給我,我是否在這之間先跟對方提起其他索賠才簽和解書?)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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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15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像這種車禍後 心靈受到創傷的問題 你可以去看病,向對方請求賠償 ... (恕刪)   精神慰撫金部分是要怎麼計算費用?我爬了好多文,網民都說:被害人、肇事者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金額,那要怎麼算? 如果我去看精神科,看診費用要算對方的嗎? 我現在沒有工作,只是在家看護術後休養媽媽,所以沒有所謂的工作損失 我是直接口頭跟對方說,我需要索賠項目&金額就好嗎? 還是要寫甚麼正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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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15
車禍情形:1/11(五)下午,我開車在內車道(有畫←的左轉道)等『←(左轉)綠燈』,並打左轉方向燈,也沒超線,後方來車看到我的方向燈都換車道,但他就突然沒踩煞車的直衝撞我車後方,我等紅綠燈時都有看後照鏡的情形(因為怕被撞到),我就親眼目睹對方完全沒減速的撞我車後方(事後我總會一直想到車禍當時情景)我的車子就衝撞往前約半個車身的距離,我嚇到後立即打P檔拉好手煞車並下車,看到車後全“ㄇㄠ”掉了,我人沒有受傷,只是不斷的發抖、呼吸困難,但我還是立即邊發抖邊打電話報警,也立即用手機把我的車和他的車拍下來,他先是說煞車失靈,後來又說他恍神,一直說很抱歉,後來警察也來了,因為我沒受傷,只有到派出所作筆錄,之後我跟他說車廠約半個小時後會來把我的車牽走,他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然後就他就先離開了,而我就把車送回修車場去修理。   但至今對方都沒消沒息一通電話也沒有,而從那天起我卻幾乎睡不著覺,一閉上眼時,車禍當下的情形就不斷浮現在眼前,甚至連過馬路看到有車還沒停時,會嚇到蹲在地上發抖(擔心車子會撞上我)對方似乎只有想賠償車子修理費用(保險公司負責部分),我可以除了修費用外,再另外請求下列兩點的損害賠償嗎? 一、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之賠償:    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後段:「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提:    我有當下告知對方我每天都需要用車,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    媽媽前陣子開刀行動不方便出門需要我開車載    對方則是說他附近有認識的修車廠,要我零件拆下來,    車子就能開回去,等好了再開回去修車廠組裝    但是我擔心是他認識的修車廠我並不熟悉,擔心會包闢他,    加上我不只後方一處損壞所以我拒絕,    說我要送回原廠修理(我平常都是在原廠修理) 請求項目:  (一)妹妹每天晚上要去學校上課的車資  (二)預定行程(原本是要開車去的):             1、1/12坐計程車從家裡去火車站的車資                  1/13坐計程車從火車站回家的車資                  (車票早在事發前一個星期完成取票手續)             2、1/17媽媽要回診所搭乘的車資                 (1/3就已經預約看診)             3、1/19我要去考初等考試的車資                 (10/24早已完成報名手續)還是這是算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賠償:民法第二百十六條:「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有些模糊) 二、慰撫金: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者,     被害人雖非財物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因為我受到驚嚇造成我睡不著及陰影    (遇到類似情形會害怕,不敢走內車道)       所以我至精神科求診    (車禍當下我整個人發抖個不停,也不太敢開車,     我也告訴對方我雖然沒受傷,但是真的嚇到了,     不太敢開車了,但對方只是說抱歉)  其他:雖然還有陪媽媽出門買菜時要開車出門的車資,但並非預訂行程,只是剛好沒菜才要出去買,我無法提出證明一定要在這時段買,所以只好沒提出。如果我是101年大學畢業待業中,現在在家照顧手術休養的媽媽,應該是無法聲請所失薪資所得。 現在變得車子修理期間無法隨心所欲的出門,加上出門我也會害怕被車撞,整個人變的神經兮兮的,無法安心的在路上走,精神科醫生也要我盡量不要出門,擔心我會因為驚嚇造成危險,造成身體真的受傷(車禍身體沒受傷,事後因為心理驚嚇造成身體受傷) 就這件車禍事件,不知道我能提出什麼賠償項目(除了車子修理費用外)?而求償金額大概是多少錢?如何提出求償?還要準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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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