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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1-06 | 最近登入:101-21-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甲是真的不知道當初購買的是海砂屋,那丙請求時甲也要賠償嗎?   某甲於95年11月間透過A仲介股份有限公司之加盟店B業務員丁,向某乙買受房屋乙棟,由乙出具『氯離子含量測試報告』乙份予被告某甲,以保證系爭房屋符合標準,非屬海砂屋,甲並經乙要求,於前開A公司所出具之定型化契約勾選不得要求進行氯離子含量檢測。系爭房地經甲於96年3月間轉售於丙後,竟接獲丙通知系爭房屋經其送請『氯離子含量測試』後發現,系爭房屋氯離子含量業已超出標準值甚多,請問丙得主張權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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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21
那請問一下丙向甲主張解除契約的時效問題是什麼時間呢?是說幾年或者多久過了就不能解除了嗎?那麼甲是可以分別跟乙與仲介公司要求賠償嗎?同樣時效是多久呢?那乙算是詐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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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