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AY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7-06 | 最近登入:101-06-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瀏覽:1826
日期:101-07-05
我在6/18晚上經過一條道路時,因為當時那條路的路燈很不亮幾乎用我自己的機車頭燈,等燈照到洞的時候我已經來不及轉方向所以就掉進洞裡(不是很大 但是很深)造成我的車頭激烈晃動平衡不了 連人帶車摔出去在地上磨當場車壞掉 加上自己多處擦傷 挫傷 拉傷左膝蓋最嚴重,目前無法自行走路要需靠拐杖而且車子估價過後修理到好要兩萬..警察對我做完筆錄過後說我可以去區公所申請國賠他可以提供比率跟路況記錄同學告訴我把洞拍下來 但隔天要去拍時已經被填滿了請問我要申請國賠 可以理賠哪方面?又因為受傷讓我需要復健 無法上班 等同於我沒有收入呀!我朋友說我可以申請最低薪資的補償 就是一個月一萬八千多塊的那個看我受傷到什麼時候 時間多長 再要求這段時間的薪水賠償但是因為我正在找工作所以我也不知道可不可以這樣做?朋友說雖然正在找但因受傷卻連找都沒辦法 所以應該可以再加上我現在連坐機車都非常害怕車倒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車禍創傷症候群若可證明是的話也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我想不給我精神賠償或其他至少要給我修機車的費用跟醫藥費吧?還有因為車子修要兩萬 我可不可以先用估價單申請國賠再用那筆錢去修車呢?想請問我這樣子申請國賠到區公所後應該要準備什麼?可以申請吧?處理程序大約是哪樣子呢?大約要多久?我該如掌握我自己的權力呢?
瀏覽:1826
日期:101-06-2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瀏覽:1826
日期:10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