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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張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9-02 | 最近登入:102-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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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   小時候我父親因為子女太多, 就讓還沒有兒子的伯父找人偽造我的出生證明, 成為他的長子.   後來伯父有自己的兒子, 對我冷淡, 親生母親看了不捨, 仍然抱回來養.   但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並未改變, 所以我就長期成為親生父母家的 "外人".   (伯父在我讀中學時全家移民國外,  偶而會再回台灣)   雖然在家都稱爸媽, 但戶籍記載讓我寢食難安, 每次見到伯父更難開口稱呼.   後來伯父家的親戚才透露當年偽造的事實, 父母也承認有這件事,   後來父親還跟伯父起爭執 (因為錢方面的事). 我夾在中間很為難.   如今父親過世, 伯父據說也在國外過世. 我在2008年曾經和親生母親去做親子鑑定取得報告.   但後來就因為各種事情沒再進行後續 (現在我已年過40了) 我想請教的是:  1. 如何在法律上確認我和親生母親的關係? DNA檢驗報告有無時效限制?  2. 如果確認, 父親部分的記載是否也會跟著更改?  3. 繼承方面的影響?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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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