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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黎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4-03 | 最近登入:102-04-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在上個月收到100年補稅通知,有租賃收入。但是我家(南部)是父母親在住,沒有租屋,經查問國稅局發現縣政府備案申請"租屋補助",某人冒用我的名字簽訂租賃契約。經過我詢問家中,原來是我父親的朋友(還是里長)因為當初介紹(仲介)此房,得知我的個資,然後協助他人冒用我的名義訂定租屋契約跟縣政府申請補助。我判斷此人應該已涉及"詐欺及偽造文書",那麼我現在若是去報案之後我自己會很麻煩嗎?(例如:跑法院、要請假、我在台北上班戶籍在屏東...)若我要爭取正義請律師可以由對方支付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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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