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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2-03 | 最近登入:10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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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以下狀況要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1.公司已解散(股份有限公司)
2.負責人目前被限制出境
3.積欠營所稅
4.解散後會計師並未將聲請清算資料送法院,因股東會無法召開(鳥獸散了),並未選任清算人.
5.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公司已無資產可繳納稅額.
請問:
1.是否一樣要完成清算程序?
2.是否欠稅就無法完成清算?
3.除了標準2/3股東出席召開股東會外,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完成股東會決議,選出清算人呢?
4.董事們卸責擺爛,千方百計讓股東會無法召開,要如何才能請他們也負起連帶責任?
5.是否一定要完成清算才有辦法解除限制出境. 謝謝!
瀏覽:856
日期:1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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