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ell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2-03 | 最近登入:102-12-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以下狀況要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1.公司已解散(股份有限公司) 2.負責人目前被限制出境 3.積欠營所稅 4.解散後會計師並未將聲請清算資料送法院,因股東會無法召開(鳥獸散了),並未選任清算人. 5.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公司已無資產可繳納稅額.    請問: 1.是否一樣要完成清算程序? 2.是否欠稅就無法完成清算? 3.除了標準2/3股東出席召開股東會外,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完成股東會決議,選出清算人呢?  4.董事們卸責擺爛,千方百計讓股東會無法召開,要如何才能請他們也負起連帶責任? 5.是否一定要完成清算才有辦法解除限制出境. 謝謝!
瀏覽:856
日期:10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