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賴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4-03 | 最近登入:102-15-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本人與老婆育有3名子女,較小的兩名子女目前仍吃母乳,老婆近月來常收到一位先前同事-陳姓國小男老師(以下簡稱陳師)性騷擾及曖昧簡訊,例如:「餵奶時,別讓老公吸太飽…」、「小孩哭鬧,只要把美麗的『胸』器掏出來…」…等,但老婆礙於先前同事的情誼,不願控告陳師性騷擾,導致我們夫妻最近常為此吵架、感情不睦,本人有3個問題想提出:一、在老婆不願提出性騷擾告訴的情況下,我是否可因簡訊對我們夫妻造成的困擾,向陳師提出民事訴訟及求償?二、若我將陳師簡訊性騷擾一事公諸於眾,是否會觸犯刑法毀謗罪或其他罪項?三、若我與陳師私下達成協議,陳師同意賠償,本人同意不採取問題一或問題二的行動,我是否會觸犯刑法恐嚇取財罪呢?
瀏覽:1327
日期:102-03-14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