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皚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0-03 | 最近登入:102-20-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最近這幾天在臉書發現我家公司被指名地址說(隱射為黑心商店),抵制購買,不知這樣是否可構成誹謗或是妨害名譽,已截圖(有證據) 在臉書(在網路上公然毀謗) 是否可依照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之保護〕或者※民法第一八四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還是※民法第一九五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獲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來處理呢? 想提告這不實的指控,已造成我們很大的商譽受損。但不知是否能成立。
瀏覽:996
日期:10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