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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古小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1-03 | 最近登入:102-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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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12月底的時候跟一群朋友在KTV因吸持K它命被抓進警察局,當時還被找到十幾克的K它命和兩顆搖頭丸,那時候做筆錄沒有承認,一直到法院的時候才承認持有,當時以一萬交保。到上個月寄判決書來確定我沒有被驗出吸食1,2及毒品,可是到昨天又寄單子來說因持有的部份要再去一趟法院 請問這樣有可能被輕判嗎...最輕、重的判決是什麼?我很喜歡我目前這份工作...而且有悔改之心...不想因為這樣被抓去關能用什麼方法可以讓我不要進去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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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