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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王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2-03 | 最近登入:102-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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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律師大大賜教 我本身沒前科,有連續竊盜行為共9人受害者,受害人分別在兩個派出所報案,結果我在同一天被抓,分別在兩個派出所做筆錄,結果好像是被函送兩次,第一次開偵查庭檢察官只有問其中兩件,也正式起訴收到起訴書,起訴書通知也只有這兩件,所以我就覺得奇怪,後來大約隔半個月之後,又收到一張開偵查庭的通知,我心中想大概是剩下的,但是為什麼要開兩次不一起算,那這樣萬一會起訴兩次的話,我不就變成累犯會判的更嚴重嗎?到時到法院開庭要怎麼分罪併罰,怎麼會有這樣的情況,請各位律師教教我怎麼解決,感激不盡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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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