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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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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去年3月時因為藥事法,到今年年前整個程序才跑完,
包括偵訊.開庭! 結果就是緩起訴一年加10000元的罰款,
年前我已經繳納至指定帳戶去了!!!
這樣繳完罰款,也有收到緩起訴處分書,上面也有我的緩刑日期,
這樣是不是算整個案子就結束,不會再被重審了呢 ?
我只要等緩起訴期到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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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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