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1-04 | 最近登入:102-11-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 我在公家機關上班,身份為醫事人員。目前面臨一困擾是,依據心理師法或醫療法,醫事人員必須在合格的職業場所執業,然而主管卻要求我們在不合格的場所執業,脅迫我們,讓我們不得不從。  首先我知道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違法事項,請問脅迫的部份可以控告他嗎?
瀏覽:1088
日期:102-04-11
 所謂不合格場所就是未經主管機關認可或核發認可字號的機構。我們執業都必須在主管機關(衛生局)認可的機構進行才合法,否則違法。 所謂脅迫,指的是強迫我們一定要配合,不配合此項業務者,以口語恐嚇找麻煩或威脅考績上故意打低分等。
瀏覽:1088
日期:102-04-11